國立臺灣美術館之「U-108 SPACE」,結合高畫質同步之影像融接系統,與16.2聲道Ambisonics 3D空間聲訊處理技術,試圖以此沉浸式空間作為跨域合作及創新實驗的載體,建立具指標性之臺灣數位科技藝術創作場域。為鼓勵臺灣藝術創作者提出符合本館「U-108 SPACE」沉浸式科技應用實驗場域之空間特性,並具創新及實驗性之藝術創作計畫,透過公開徵選創作計畫,以「U-108 SPACE」空間作為展演場域,提供創作者資源,實踐展演創作計畫,進一步探索科技應用結合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的多元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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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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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723552 分機305陳小姐
1.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
2. 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從事藝術創作者、藝術文化相關領域工作者及其他領域之跨領域團隊。
►經政府立案之團體、工作室(或公司)、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社團法人、文化社團等組織。
►申請團隊成員須包含具有計畫整合及推動能力之統籌經理人及相關技術人員。
統籌經理人須具備計畫執行必要專業知識及行政能力,可在計畫執行期間內擔任製作團隊與國美館溝通窗口,負責組織、管理與協調本計畫相關事務,以促進決策與確保計畫按時執行。
►若為團隊或上述組織名義申請者,應於申請計畫書中敘明獲選後之簽約單位,並指定一名代表人進行線上申請程序。
3. 計畫徵件說明
►展出空間:U-108 SPACE(沉浸式科技應用實驗場域)
►徵選計畫類型:未經發表之原創創作計畫,包含沉浸式影像創作、實驗性跨域展演或即時音像表演與展覽。計畫內容須應用生成式人工智慧(AI)、虛擬實境(VR)、擴增實境(AR)、混合實境(MR)等展示技術。若為過往創作計畫之延伸創作,須有未經發表之創新元素或內容,計畫內容須針對「U-108 SPACE」之空間特殊性,提出全新之創作規劃與呈現方式。
►預計執行時間:
- 投件徵選之計畫內容應於2027年3月前可執行完成之提案為主。展出檔期由本館安排,自2027年3月起規劃展出,每檔展期以3個月為原則,本館並得視實際需求調整之。
- 獲選者(團隊)須依本館排定之時間規劃展覽展出。若因故無法如期展出,應於展出前3個月告知本館。未能遵守者,本館得取消其展出資格,追繳本館已支付之相關製作費用,且2年內不得申請本案。
►技術規格:詳見簡章。
4. 徵選名額及製作費用
►預計徵選1至2案,備取1案 。
►製作費用:單一獲選計畫之經費以新臺幣90萬元為上限 ,由本館及評審委員依提案計畫規模與內容核定建議費用(稅法規定各種所得之扣繳義務人,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若提案計畫規模超出本案經費上限須自籌款項,並於經費預算表中敘明自籌金額及項目,若計畫包含合作贊助單位亦請一併敘明,並提出合作意向書。
►由本館安排展出檔期並提供展演空間及現有設備如簡章【附錄四】,並進行展覽之文宣翻譯製作及行銷宣傳等。
5. 申請方式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26年5月25日23時59分止,至「國立臺灣美術館」官方網站 (https://www.ntmofa.gov.tw/) 進行線上報名。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請參閱簡章【附錄一】。
►申請文件:
- 計畫書:內容須包含展覽名稱、計畫構想及理念、作品呈現規劃與模擬示意、技術應用與設備說明、製作團隊資歷介紹及合作模式、執行工作期程、經費預算表(依計畫內容擬定)、參考作品說明等,請參閱簡章【附錄二】。
- 作品呈現方式:3D模擬示意圖1張及計畫相關圖說(含草圖或模擬圖)至少3張,並需提供至少1件Demo動態影片。
- 參考作品:提供計畫書所提及之參考作品影片。
►請依網頁指示步驟,於申請時間內完成填寫報名表及上傳相關文件。
►請於複審簡報時繳交親自簽名或蓋章之授權切結書一份 ,請參閱簡章【附錄三】。
6. 結果公告
►預計2026年7月初(暫定)於本館網站公布並個別通知。
►以上時間若有更動,將公告於國立臺灣美術館網站。
*其餘詳見附件簡章內容
*相關徵件詢問請洽E-mail:liyuchen@art.ntmof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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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名稱 | 附件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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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7 U-108 SPACE 展演創作計畫 徵件簡章 | 2027 U-108 SPACE 展演創作計畫 徵件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