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全國美術展」徵件簡章
壹、目的:拔擢美術創作人才,鼓勵美術創作。
貳、主辦單位:國立臺灣美術館
參、徵件類別:水墨、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新媒體藝術、綜合媒材等 11 類。
肆、參賽資格與規範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或團體,以團體參賽者,需有二分之一以上持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在臺居住證明。
二、參賽作品須為民國113年以後(含民國113年)之創作,且不曾參加競賽得獎(本展覽及其他競賽並同時獲得入選以上之獎項者,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三、不限參賽類別,每人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但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四、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損害他人著作權益、或違反本簡章規定。若有上開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告之,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予以收回。
五、參賽作品若有使用AI技術者,須將其創作理念及AI技術使用內容詳述於作品說明資料。
伍、報名與評審方式
一、本屆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間為115年1月6日至1月20日止,請至本館「全國美術展線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線上報名系統)完成報名(報名系統入口網站請由本館官網https://www.ntmofa.gov.tw進入)。各類別線上報名所需資料請詳本簡章內容,資料未齊備者,不予受理。
二、線上報名需檢送資料包括:
(一)個人資料,包含參賽類別、學經歷、身分證(居留證)、授權書及切結書等資料。
(二)作品資料 (包括: 作品名稱、媒材、尺寸、創作年代、創作自述及作品圖檔)。
(三)作品檔案 (各類別須提交之作品檔案資料,詳本簡章「陸、作品送件方式及規格,四、各類別初複審之作品送件規格表」)。
(四)作品檔案格式說明:
1. 圖檔:每張2-5MB,檔案格式JPG,解析度300dpi,圖片長邊須為2000像素(pixel)以上。
2. 數位檔(影片檔案/聲音檔案,勿標示作者姓名):上傳總長度5分鐘為限,大小100MB以下,檔案格式為mp3 / mp4,若有需要,請自行編輯精簡。完整版影片檔另請上傳雲端空間,並提供下載網址。
3. 報名「攝影」、 「新媒體藝術」、 「綜合媒材」類別者,須上傳作品展示構想平面圖 【請以PDF檔案上傳,標示檔名為「展示規劃」(勿標示作者姓名)。檔案須詳述展示配置及展示相關設備等圖示說明】。
4. 報名「篆刻」、「版畫」類別者,請於線上報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後,按照報名指示下載作品列印標籤,於第捌條規定之收件時間內提交作品原件至本館進行初審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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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詳見附件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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