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美術館112年度志工徵募簡章
一、宗旨
體驗生活美學、提昇生命價值、協助本館各項業務與活動之推動。
二、徵募對象
(一)年滿18歲以上志願參與且具服務奉獻熱忱,能依排定時間到館服務,服務期間至少可達一年以上。
(二)具團隊合作精神,能協同完成本館交付之工作。
(三)願遵守本館志工管理要點相關規定。
(四)願認同本館志工自治理念與精神者。
三、徵募程序 (無法配合下列時間者請勿報名)
(一)報名:自112年7月1日至 8月13日止以網路報名。
(二)面談:112年9月2日(週六),通過書面審查者參加面談。
(三)講習:
1.全體新志工基礎訓練暨實習講習:112年 9月9日及10日(六、日)共二天。
2.展場管理組、觀眾服務組、兒童繪本組專業研習課程:9月16日(週六)上午。
(四)實習:112年09月28日(週四)至12月20日(週三),共12週(含實習考評)。
(五)特殊訓練:112年12月23日(週六)全天。
四、報名注意事項
(一)網路報名:進入志工徵募網頁(本館網站下方「志工徵募」),點按「志工徵募/我要報名」按鈕,進入報名畫面。
(二)報名表各欄項目均須確實填寫或勾選,相片欄請提供可詳細辨識之半身照,如圖像太小將影響初審資格。
(三)各組服勤工作內容及特殊需求與徵募員額(詳如線上112年度志工徵募人數統計表)。
五、公告注意事項
(一) 112年08月23日(週三):公告參加面談名單及面談時間、地點。
(二) 112年09月04日(週一):公告參加基礎訓練暨實習講習名單。
(三) 112年09月18日(週一):公告實習志工名單。
(四) 112年12月20日(週三):公告參加特殊訓練名單。
六、志工服勤時段
(一)平常日(週二~週五):每週排定時段,服勤三小時。
(二)假 日(週六、週日):隔週排定時段,服勤三小時。
值勤時間 |
平常日(週二~週五) |
假日(週六、週日) |
上午 |
09:00~12:00 |
09:00~12:00 |
中午 |
11:30~14:30 |
12:00~15:00 |
下午 |
14:00~17:00 |
15:00~18:00 |
七、福利
(一)於本館精品店購物,憑志工證享折扣優待。
(二)可參加本館舉辦之志工培訓課程(依規定辦理)及志工戶外觀摩活動。
(三)依服勤狀況由本館選派參加館外各項研習營。
(四)由本館提供服勤相關保險事宜。
(五)可享服勤、受訓研習、開會等免費全天停車優惠。
(六)服務滿一年且達80小時(假日40小時),可外借資料中心書籍。
八、注意事項
(一)未能全程參加本館所舉辦實體課程,含基礎訓練暨實習講習及特殊訓練課程者,將無法授證成為本館志工。
(二)依志願服務法相關規定志工需服務滿1年且服務時數達150小時,方可發給績效証明。
(三)依志願服務法規定,尚未成為正式志工前(未參加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所參加之課程及服勤時數,皆不予核發證明及登錄時數。
(四)實習期間服勤出席率須達百分之70。
(五)實習期間及正式服勤第一年不得更換時段及組別。正式服勤未滿一年離隊者,需再參加全程志工徵募程序,方能成為本館志工。
(六)志工均為無給職,服勤期間並須接受本館考核。
(七)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天災、政府公告更動「政府機關行政辦公日曆表」),而必須更改徵募程序時間時,以志工園地公告為準。
(八)自105年度起,本館無直接徵募解說導覽組志工,解說導覽組志工由本館內任滿一年之各組志工跨組實習,接受專業培訓並考評通過者轉任之。
(九)為服務觀眾族群需求,具手語或視障服務專長者優先錄用;具備外語能力者優先錄用。
(十)為服務特殊族群的需求,以樂意親近視障者特教生及失智者,願意學習不同特殊族群的服務之能力及技巧者優先錄用。
九、各項公告、注意與補充事項均發布於本館網站或以E-mail通知,不另行書面通知。
本館地址:403414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本館網址:https://www.ntmofa.gov.tw/
志工徵募:https://www2.ntmofa.gov.tw/volunteer_Art_Join/
本館電話:04-23723552#333 國美館志工隊(平日11:30~14:30、假日12:00~15:00)
十、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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