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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工藝工坊」104年工藝推廣班第二期招生簡章
場次資料
場次 報名期間
苗栗分館第二期公辦班 2015/06/18 08:00
~ 2015/07/02 17:00

 


活動內容介紹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工藝工坊」104年工藝推廣班第二期招生簡章

一、主旨:

苗栗分館工藝工坊旨在提供予工藝創作者之工作與交流並重的發展平臺,並增進大苗栗地區工藝文化創意產業之附加價值及透過基礎教學之推動,促進民眾對工藝的認知與興趣,從做工藝的過程中獲得愉悅美感,推廣生活工藝之美,推動工藝技藝之傳承與創新,以永續發展工藝文化產業。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

三、參加對象:

對工藝有興趣者。

四、開設班別:

(一)公辦班:

1. wire jewelry金屬線飾設計製作班

2. 陶藝空間花器基礎班

(二)工坊自辦班:

1. 方線飾品設計製作研習班

2. 流行飾品設計製作研習班

3. 圓線飾品設計製作研習班

五、研習內容、研習時間與招收名額:

(詳如附表一及課程表附表二、報名表附表三)

 

報名資訊

報名期限:

現場報名:即日起至104年7月2日止每日上午9:00起至下午17:00止,攜帶報名表(身份證件影本需事先黏貼於報名表上)、研習費用,至本中心苗栗分館服務台辦理報名及繳費手續。

居住外縣市不方便前來者,可委託他人代為至現場報名,惟需先行填妥報名表及費用等各項資料齊全後委託,以便辦理。

其他事項:

(一)為安全考慮,有身孕之女性及患有法定傳染病者,請勿報名參加。

(二)既經完成報名繳費手續,無正當理由退出研習資格者,已繳費用概不得要求退費,並不得轉讓或尋人替補等情事;若遇有不可抗力之重大事故者,則不在此限。

(三)學員非有重大要事時,不得任意請假而影響學習進度。

(四)各項課程由苗栗分館提供場地、設備,教學指導鐘點費由本中心支付,

材料費學員自行付擔 (材料費係由各工坊老師依教學內容必要合理訂定,並自行收費另開立收據) 。

(五)公辦班研習課程成績及格(需由各班班長於課程結束後,彙整繳交學員之學習成果-含作品圖片及加註作品說明之word電子檔予承辦人),及缺席未逾總研習時數60小時的五分之一者,由本中心核發結業證書。

(六)自辦班研習課程請親洽各工坊老師報名及繳交費用。

(六)研習期間學員聯絡各工坊電話:

金工工坊(037) 222-693轉302 陶藝工坊 (037) 222-693轉301

(七)其他未盡事宜,則隨時修訂公布之。

簡章公告及索取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04年7月2日止,於本中心網站公告。

(二) 洽本中心苗栗分館服務台索取或由本中心網站下載。

索取地點:36059苗栗市水流娘巷11鄰8之2號

網址:http://www.ntcri.gov.tw/活動訊息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苗栗工藝產業研發分館

承辦人:潘先生

洽詢電話:(037) 222-693轉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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