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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新春親子活動-快樂小花馬《金工篇》

以「快樂小花馬」為主題《金工篇》,以親子為對象(1位家長與1位小朋友,小朋友6歲以上),鼓勵親子利用假日時光同樂手作藝術作品,並感受馬年節慶氣氛。

場次資料
場次:
2026/02/01(日)上午10:00-12:00
NT$ 600
報名期間 報 名 期 間
2025/12/10 09:00 ~ 2026/01/21 23:59
票數/人數 名 額
16
講師 講 師
googleMap連結 場 地
正取剩 11

邀請親子(一大一小),參加馬年藝術體驗DIY活動,讓小朋友感受節慶氣氛。

(小朋友參加年齡依照學校入學分齡標準,以9月2日為分界)

課程名稱

金工篇(親子課程/小朋友年齡6歲以上)

時 間

課 程 主 題

教 學 內 容

2/1(日)

10:00-12:00

金工篇

將繽紛夢幻的素材,滴膠、閃亮亮片、亮粉、乾燥花、柔和珍珠與璀璨水鑽等收納進金屬框中,加入年節元素防水貼紙,增添節慶氛圍,依個人喜好掏選喜歡的材料使用,製作一個獨一無二的吊飾或項墜。

    備註:請穿著不怕髒的衣服,或自備美術圍裙。

 

教室位置圖】:上課地點在W315教室

金工簪(小朋友6歲以上)活動內容資訊

W315教室位置圖】

金工篇(小朋友6歲以上)活動內容資訊

 

 

 

  1. 對象:一大一小親子為一組,每位小朋友之陪同者限1位。
  2. 每梯次組數:16組。
  3. 費用:500元。
  4. 注意事項:
  • 文化幣使用者繳款:手機下載安裝「文化幣」App,於現場掃描 QR code、使用付款碼進行繳費。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

※【基本資料】第1位:請輸入小朋友資料。

基本資料(小朋友資料)

 

【填表人資料】:填表人可查詢完整報名資訊,請填寫正確資料。

填表人資料(家長或聯絡人)

繳費期間及繳費方式:

一、正取學員:

(一)繳費期間:自報名為正取或遞補為正取須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繳費後始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依序遞補,本處不另行通知。

(二)繳費方式:

★現階段正取繳費期限:2025/12/10(三)上午9:00起至2025/12/16(日)★

以會員或非會員身分登入報名繳費途徑

會員

請至報名系統首頁→「會員專區」登入→點選「我要繳費」,或逕登連結如下 https://member.moc.gov.tw/MOCMC/T0001/list?SYS_ID=EVENT_CKSMH

非會員

請至報名系統首頁點選「我的紀錄」→「活動報名查詢」→「以姓名+EMAIL」/→或「以姓名+手機」查詢→點選「我要繳費」或逕登連結如下 https://event.culture.tw/mocweb/reg/CKSMH/SelectQueryWay.init.ctr?type=1

 (※請輸入報名時填寫之姓名及電子郵件/或手機)。圖示如下:

活動報名查詢

  點選「下一步」:選擇「以姓名+Email」或「以姓名+手機」查詢報名資訊

  1.「以姓名+Email」查詢:

報名查詢(姓名+EMAIL)
  2.「以姓名+手機」查詢:

報名查詢(姓名+手機)

  1. 臨櫃繳款:合作金庫(免手續費),或郵局繳費(手續費20元)。
  2. ATM轉帳(銀行代碼:006合作金庫):利用網路ATM、自動提款機(ATM)進行繳款,轉帳帳號(繳款代號)標示於繳費單上方,如為跨行交易,須另付15元手續費。
  3. 便利商店繳款:全國各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門市繳款,須另付10元手續費。
  4. 信用卡線上繳款:在本處藝文活動平台會員登入後依指示操作,手續費由本處給付。
  5. 台灣Pay繳費:手機下載安裝「台灣行動支付」App,掃瞄繳費單據條碼或輸入繳款代碼,需另付10元手續費。

(二)備取學員:請自行至本處網站查看,或來電洽詢是否已為正取者,若已遞補為正取學員請於期限內繳費,本處不另行通知,逾期視為棄權。

一、本課程報名後不接受轉班或延至他場次上課。報名資料送出後,無法更改報名學員姓名。
二、請自行依所報名的場次時間,提前至上課地點報到(活動前不另通知)。若有臨時通知事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請務必填列正確且可
 收到之電子郵件。
三、已經完成繳費者,退費申請如下:
  (一)於活動日前8日 (含假日,例如:活動日為1/25,至遲於1/17申請退費),洽本處申請退費者,退費8成。逾期者,恕不接受退費申請,不便之處,敬請見諒,欲報名者請先行斟酌。
  (二) 各場次活動若未達最低開班標準不予開班時,將全額退費。
  (三) 退費一律採匯款方式,銀行匯款手續費10元(臺灣銀行免手續費),由退款金額中扣除,並請攜帶銀行或郵局存簿影本或數位帳戶存摺封面,俾便作業使用。
四、完成繳費且已逾退費申請期限者,因故無法參與課程者,恕無材料可領取,敬請見諒。
五、本處得就活動進行錄音、錄影,並得攝影,於活動進行錄影及攝影所生之聲音、影像、照片,供本處簡介、教學、課程行銷宣傳等目 的之使。並於該使用範圍內,學員不得對本處主張任何權利。
六、本處為辦理各項推廣活動等業務,需蒐集報名者個人資料以便聯繫及通知,並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善盡隱私權保護責任與義務,承諾以合理之技術及程序盡力保護報名人員之個人資料及隱私,報名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本處將妥善保管與維護,並僅限於活動相關之個人身份識別、統計及學習認證資料登錄目的使用。
七、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
八、洽詢方式:推廣教育組 02-23431100轉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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