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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化部指導、國立台灣美術館主辦之「111年全國美術展」,經初審評選出入圍複審作品共130件,名單詳見附件「111年全國美術展—入圍複審名單」。
獲入圍複審作品相關送件依「111年全國美術展」徵件簡章規範辦理,簡章詳見附件「111年全國美術展—徵件簡章」,收件相關如下:
1. 收件地點:國立台灣美術館。
2. 收件日期:111年4月7日~111年4月9日,共計3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止),逾期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