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為維護導覽品質,預約團體一律使用子母導覽機。本館子母導覽機免費借用,採「團借團還」,請領團人員憑有效身分證件(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或護照擇一)借用。本館將於子母機歸還後,現場確認功能與外觀無損,始返還證件。子母機如有毀損,須負擔維修費,如遺失者,每臺賠償新臺幣貳仟貳佰元整。
2、已完成預約之團體,建議提前10分鐘抵達本館服務台;如無法依約定時間準時到達者,請務必來電告知(分機2999服務台);遲到20分鐘以上,且未提前通知者,本館將逕行取消該次導覽服務。
3、申請團體行程與人數如有異動,或因故取消,最晚請於參觀前2日來電告知。預約1次未到,本館將保留後續受理預約之權利。
4、領團人員應全程帶隊,並隨時維護成員之安全與秩序。
5、如遇臺南市政府公告停止辦公(遇天然災害)或其他緊急事件,致本館暫停開放(休館),將逕行取消當日導覽服務,恕不另行通知。
6、入館請勿飲食(並不得攜入食物),展廳內請勿使用閃光燈,並請輕聲交談,感謝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