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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交響樂團115年志工招募
場次資料
場次:
115年志工招募報名
日曆圖案 2026/06/23 12:00 ~ 2026/07/06 23:59
報名期間 報 名 期 間
2026/06/23 12:00 ~ 2026/07/06 23:59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115年志工招募簡章

 

  • 宗旨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以下簡稱本團)為結合社會人力資源,擴大文化參與層面,歡迎有志為交響樂團推廣工作盡力之朋友加入志工行列,協助本團推動各項活動。

  • 招募對象及服務內容:
  1. 報名資格:年滿18歲以上,身心健康,熱愛藝術文化,富奉獻、服務熱忱、有責任感,並能遵守值勤規定者。
  2. 服務地點: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
  3. 服務項目、時間及地點如下:

組別

服務項目

服務時間

服務地點

聯繫窗口

演奏廳 服務組

演奏廳前臺、觀眾席及相關演出事務支援

週一至週日,分午班及晚班,
午班13:00-18:00為原則,
晚班18:00-22:00為原則。
如有其他值勤時段依實際執行為主。

演奏廳

行政室:(04)23391141分機106

影音館 導覽組

影音館展示樂器等導覽解說

週二至週六,分早班及午班,
早班09:00-12:00為原則,
午班13:30-16:30為原則。
每週至少排定一個時段值勤,並依團體導覽參訪人數安排值勤。

影音館

影音館:(04)23391141分機320

備註:服務項目及服務時間得依各組實際狀況調整。

  • 報名方式: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76()止,通訊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2.  網路報名:請至本團官網(www.ntso.gov.tw)之「國立臺灣交響樂團115年志工招募」網頁線上填表報名。
  3.  填寫報名表後以下列方式繳交,報名表請至本團官網(www.ntso.gov.tw)之「國立臺灣交響樂團115年志工招募」網頁下載,或親至本團資料組索取。
  • E-mail報名:報名表E-mail寄至 jsyc@ntso.gov.tw,信件主旨請加註「報名115年國臺交志工招募」。
  • 通訊郵寄:報名表郵寄至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資料組收,信封請加註「報名115年國臺交志工招募」。
  • 親送本團:請於期限內親至本團資料組繳交報名表(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

 

  • 甄選與任用:
  1. 流程:報名→書面初審→面試→培訓→實習→考核→正式任用
  2. 初審與面試:由甄選小組就書面資料及所附證件審查,通過初審者約定時間面談,結果另行通知。
  3. 培訓與實習:通過面談者,須參加工作說明會、基礎教育訓練、特殊教育訓練、專業課程訓練及實習三個月。
  4. 考核與任用:實習期滿依時數及值勤態度進行考核,經審核通過後,核發正式志工證。
  • 值勤須知:
  1. 每人每年至少應出勤30小時(含)並全程值勤。
  2. 值勤時應佩戴志工證、著志工背心及規定服裝,儀容端莊且隨時保持親切熱忱之服務態度。
  3. 服勤時不得遲到或早退,及處理其他外務,亦不得有推銷保險、直銷或任何商品、從事傳教、選舉活動等行為。
  4. 因故無法值勤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
  5. 短期內無法繼續服務時,應申請暫停服務,惟仍可申請復職。
  6. 如遇颱風等天災,為顧及志工安全,依臺中市政府公告停班停課方式辦理。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本團志工身份及相關權利,並繳回識別證及背心:
  1. 品行不端、行為不檢、工作重大過失、經投訴屬重大事件、發表不當言論有損本團形象者,經本團查證屬實者。
  2. 全年服勤時數未達30小時者。
  3. 暫停志工身份連續保留資格兩年以上,未申請復職者。
  4. 有不適任之其他因素者。
  • 如有未盡事宜,依本團志工管理要點及志願服務法相關規定辦理,並依本團最新通知為主。
  • 志工招募相關諮詢,洽詢電話:(04)2339-1141分機217楊小姐(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

 

 

  •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和同意書」依個資法第8及第9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5和16條規定。報名者同意提供電子或紙本之個人資料(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通訊住址、聯絡電話、傳真、學經歷、身分證字號和電子信箱),並同意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在國內於報名者擔任志工期間蒐集、處理及利用報名者資料,使用於志工相關業務(包括志工名冊、出版品、專案成果、網站等)。報名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有向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請求查詢、閱覽、複製、更正、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等權利。

  • 如您不同意,本團將不會上傳您的個人資料,但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1項第6款規定,如您不提供個人資料,本團必須明確告知下列事項對您的權益之影響
    一、無法享有志願服務保險。
    二、志工時數無法登錄和查詢。
    三、無法享有本團志工相關業務權益和活動通訊聯絡。

  • 如有未盡事宜,依本團志工管理要點及志願服務法相關規定辦理,並依本團最新通知為主。

  • 志工招募相關諮詢,洽詢電話:(04)2339-1141分機217楊小姐(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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