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報名系統將於5月1日開始至6月26日下午5點關閉,操作相關問題請電洽02-27071756林小姐。
基本資料填報後,可至活動報名查詢您的報名資料,並於期限內完成影音資料上傳。
簡章摘要
一、活動宗旨
(一)推動舞蹈編創⼈才培育,打造表演藝術創作平台,拓展國際視野。
(二)扶植⻘年藝術發展,鏈結新銳及資深舞蹈創作者,強化藝術世代傳承。
(三)提供編舞專業交流平台,連結傳統及現代音樂元素,藉此推廣表演藝術。
(四)提升⽂化品質,創造表演藝術產業價值,並擴大舞蹈之欣賞人口。
二、指導單位:文化部
三、主辦單位: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四、協辦單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五、執行單位:中華舞蹈學會
六、活動內容:本活動分「初選」、「決選暨頒獎典禮」、「得獎作品演出」。
七、比賽方式:公開比賽。
八、比賽內容
(一)參賽資格:編舞者及表演者不限年齡及國籍。
(二)比賽類別:不分類別之舞蹈創作。參賽作品須以藝術舞蹈創作為目的,並須具藝術⽔準,以「舞臺演出」形式之舞蹈。
(三)比賽方式
1.初選:以影像檔評審,評選作品進入決選。
2.決選:初選入圍之作品參加現場演出。
(四)評審委員:
1. 初選:聘請7位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
2. 決選:聘請9位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
(五)比賽評分方式:
1. 評分說明:以百分法計分,總成績之評分計算⽅式採「中間分數平均法」,如有同分則採「序位法」計分。
2. 評分標準:
(1) 編舞及創意50%
(2) 舞蹈表現技巧30%
(3) 主題呈現20%
(六)參賽音樂
1. 比賽所需之音樂選曲,應依著作權法慎重選擇。參賽者須自行取得音樂使用權(主辦單位得要求提出證明),或利用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及國立臺灣交響樂團授權本比賽使用之音樂素材(如附件A,如需使⽤請填妥附件B向主辦單位申請)。 。
2. 參加現場決選比賽之參賽者,所使用他人著作須提供清單予主辦單位,例如:詞、曲創作者、錄音著作權人等。
(七)比賽規定
1. 舞者⼈數3⼈以上、20⼈以下。⼈數超過最⾼或不⾜最低⼈數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2. 演出時間以10分鐘為限。
3. 參賽者⾃備演出服裝、道具、佈景、⾳樂、特效燈光;本活動僅提供基本燈光。
4. 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得過全國性以上公開⽐賽得獎之作品。
九、報名
(⼀)採線上報名:請至主題網站https://creativedance.culture.tw/ 填寫線上報名資料 (資料欄位如附件C),並上傳創作影⽚檔、編舞者及演出⼈員個⼈資料同意書(如附件D)、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E)等資料。
(⼆)收件⽇期:115年5⽉1⽇(星期五)⾄115年6⽉27⽇(星期五)下午5時⽌。
(三)洽詢電話:(03)5263176分機207徐⼩姐、(02)2707-1756林⼩姐。
(四)電⼦信箱:ac209@nhcla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