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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寫作素養-高階(適6-9年級上過基礎寫作課程者)
場次資料
場次 報名期間 場地 名額 費用 講師
2024/09/07~2024/12/14每週六13:30-16:30 2024/07/15 09:00
~ 2024/09/15 23:59
googleMap連結 W312教室 20 4500 陳馨

 


活動簡介
每週六13:30-16:30/陳馨老師;閱讀賞析不同文體,認知不同寫作技巧、修辭運用,累積語文能力,提升對事件或生活體驗深入思考,昇華反思能力。
活動內容介紹

創藝學園學員參加中華民國作文教育會第64屆全國作文徵文比賽得獎人獎狀及參賽作品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_wVdEhZMwVMimcIliP5wEF951Q6i_ReR?usp=sharing

本課程計有6套不同課程大綱,舊學員學習上不會重複。

★本課程開班標準:報名繳費達13人

★授課師資:陳馨老師

前期(113年5-8月)課程表  供參考

堂數

日期

課程主題

學習目標

1

9/7

字斟句酌

引用修辭之應用與寫作、字義辨析

2

9/14

回黃轉綠

回文修辭、借物抒情的寫作技巧練習

3

9/21

發人深省

運用詩詞佳句,提昇文章深度

4

9/28

妙喻取譬

譬喻、擬人修辭之應用與寫作

5

10/5

成雙捉對

寓情於景的寫作技巧練習

6

10/12

屈尊敬賢

人物表情、動作、對話的摹寫練習

7

10/19

別有情境

觸景生情的寫作技巧練習

8

10/26

層出疊見

層遞修辭之應用與寫作

9

11/2

吟風詠月

借物抒情的寫作技巧練習

10

11/9

綜合演練

 

11

11/16

快人快事

藉事件描述凸顯人物特色

12

11/23

引經據古

引用名言佳句,加強文章說服力

13

11/30

你誇我逞

誇飾修辭之應用與寫作

14

12/7

多歧援喻

隱喻修辭之應用與寫作

15

12/14

綜合練習

上課教室位置圖 

堂內教室位置圖

 

報名資訊

1.招生對象:6-9年級(上過基礎寫作課程者)

2.報名費:$4,500元,本期課程排15堂課

3.教材費:600元另計(含多元語文教材收集編撰、額外補充教材與考卷、資料夾及稿紙本)(敬請開課時繳交任課老師)

4.上課請自備鉛筆用具及茶水
 

報名須知

一、授課日期:113年9月7日至12月22日

二、報名資格:幼稚園中班至9年級(各班別招生對象不同)                             

三、報名時間:113年7月15日(週一)上午9時起開始報名,額滿為止。

四、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

(一)進入網址:https://reurl.cc/bVWol3

(二)點選【會員專區】:

1、尚未加入會員者:請先【加入會員】,完成會員資料登錄,須以參加者(學生)身分加入會員

2、會員:【會員登入】填入帳號、密碼。

(三)登入後點選【我要報名】,先於左方【活動分類】選取課程系列,右方會顯示該系列所有課程。

(四)選擇要報名之課程,並點選【我要報名】。

(五)閱讀完【報名須知】→點選【我同意】→【確定報名】→【確定】,才完成線上報名。

(六)查詢報名資訊:【我的記錄】→點選【活動報名查詢】,選擇要繳費的活動並點選【我要繳費】,選擇付款方式並依規定完成繳費。(藝文活動平台所提供的「繳費單」,附有一組「繳款代號」,請下載列印,並依第五項「繳費方式及對象」完成繳費,繳費完成後該繳費單即為您的繳費收據,請妥善保管以確保您的權益)。

※報名最後期限:本期未額滿班報名最後期限為該班第2次上課前(需繳全額報名費)。

五、繳費方式及對象:第9階段正取繳費期限:2024/9/9(一)上午10:00起2024/9/11(三)

(一)正取學員:

1、ATM轉帳(銀行代碼:006合作金庫):利用網路ATM、自動提款機(ATM)進行繳款,轉帳帳號(即繳款代號)標示於繳費單據上方,如為跨行交易,須另付15元手續費。

2、臨櫃繳費:請至全國各地合作金庫繳費。(務請注意金融機構營業時間)

3、便利商店繳款(限每階段繳費之前三日):全省各超商門市(7-11、全家、OK、萊爾富)繳款,須另付10元手續費。

4、信用卡線上繳款:在本處藝文活動平台會員登入後依指示操作,手續費由本處給付。

5、台灣Pay繳費:利用手機下載安裝「台灣行動支付」,若採《行動轉帳》繳款,轉帳帳號(即繳款代號)標示於繳費單據上方,或逕《掃碼收付》完成繳費,須另付10元手續費。

(二)備取學員

請配合上列「網路報名時間」依各階段至本處網站查看,或來電洽詢是否已為正取者,若已遞補為正取學員請於期限內繳費,本處不另行通知,逾期視為棄權。

六、注意事項

(一)試聽方式:

1、試聽日期:113年7月6日至7月7日(限113-2期未額滿之班級),非試聽期間,為避免影響上課秩序及學員權益,謝絕旁聽或試聽。

2、請於上課前15分鐘至推廣教育組換發試聽證(請持小朋友健保卡或家長身分證件辦理),試聽期間請務必全程佩戴試聽證。

3、試聽僅限學員(小朋友),不開放家長陪同。

4、試聽美術類課程請自備個人所需之用具與材料(如:繪畫用具、畫紙等)。

5智慧機器王班僅開放15分鐘觀摩學習(含試作體驗),15:15-15:30。

(二)注意各班開課日期,本處不另行通知,並依報名人數保留教室調配、開班與否及併班之權利。

(三)課程期間個人所需之用具、材料及講義等,由學員自行負擔,依各班報名資訊所示。

(四)停課規定:本期週六班15堂課(9/7-12/14);週日班15堂課(9/8-12/15)

「心智圖法-國語科」15堂課(9/15-12/22)

 1、如遇天然災害,經臺北市政府發布停止上課,或遇不可抗力致無法上課者,本處得宣布停課且不另行補課,並於本處官網公告周知。

(五)本處得視情況調整開課班別、上課教室及招生人數。

七、辦理退費:學員自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退費標準提出申請。

  1. 退費一律以匯款方式退至學員(小朋友)的帳戶,若學員未開戶,則退款至家長帳戶。銀行匯款手續費10元(臺灣銀行免手續費),由退款金額中扣除。

  • 實際開課日前提出申請退費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90%。

  • 實際開課日起第二次上課前(不含當次)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80%。

  • 實際開課日起第二次上課後,且未達全期(總上課時數)1/3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50%。

  • 實際開課後起且上課時數已達全期1/3始提出退費申請者,繳納費用全數不予退還。

八、欲申請研習證書者,請於當其課程結束後2週內提出申請,每份收費新台幣30元整,逾期不予辦理。

九、本處得就活動進行錄音、錄影,並得攝影,於活動進行錄影及攝影所生之聲音、影像、照片,供本處簡介、教學、課程行銷宣傳等目的之使用。並於該使用範圍內,學員不得對本處主張任何權利。

十、本處為辦理各項推廣活動等業務,需蒐集報名者個人資料以便聯繫及通知,並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善盡隱私權保護責任與義務,承諾以合理之技術及程序盡力保護報名人員之個人資料及隱私,報名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本處將妥善保管與維護,並僅限於活動相關之個人身份識別、統計及學習認證資料登錄目的使用。

十一、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竟事宜,主辦單位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

十二、洽詢電話:推廣教育組 梁小姐 02-23431100轉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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