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mber of Sessions | Registration Period | Venue | Attendance Limit | Participation Fee | Lecturer/Guest Speak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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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2024/08/24每週六13:30-16:30 |
2024/03/25 09:00 ~ 2024/06/08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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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4500 | 陳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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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act Us : 02-23431100轉1122
創藝學園學員參加中華民國作文教育會第64屆全國作文徵文比賽得獎人獎狀及參賽作品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_wVdEhZMwVMimcIliP5wEF951Q6i_ReR?usp=sharing
★本課程計有6套不同課程大綱,舊學員學習上不會重複。
★本課程開班標準:報名繳費達13人。
★前期(113年1-4月)課程表 供參考
堂數 |
日期 |
課程主題 |
教學目標 |
1 |
5/11 |
振聾發瞶 |
練習引用名人名句的寫作練習 |
2 |
5/18 |
畫龍點睛 |
掌握中心思想並能延伸意旨說明的寫作技巧 |
3 |
5/25 |
彩線串珠 |
練習運用視覺摹寫技巧 |
4 |
6/1 |
情景交融 |
排比、回文、譬喻修辭的運用與寫作 |
停課 |
6/8 |
端午節連假 |
|
5 |
6/15 |
綜合演練 |
第一次國語文學力測驗 |
6 |
6/22 |
言簡意賅 |
慶賀、哀輓、應酬的格式認知與練習 |
7 |
6/29 |
歷歷在目 |
譬喻、映襯的修辭運用與寫作 |
8 |
7/6 |
藉物寓理 |
學習運用事物說明道理 |
9 |
7/13 |
立論有據 |
學習引用名言借用事物說明道理 |
10 |
7/20 |
融情入景 |
練習掌握將心情融入景色的寫作技巧 |
11 |
7/27 |
歷歷如繪 |
練習先總敘再分敘的寫作技巧 |
12 |
8/3 |
情真意切 |
以自身經歷抒寫人生體物認識短文的寫作方式 |
13 |
8/10 |
藉事說理 |
能運用故事說理體悟正確的交友之道 |
14 |
8/17 |
探驪得珠 提綱契領 |
認識欣賞故事小說的寫作技巧 |
15 |
8/24 |
實務演練(二) |
綜合演練 |
上課教室位置圖
1.招生對象:6-9年級(上過基礎寫作課程者)
2.報名費:$4,500元,本期課程排15堂課
3.教材費:600元另計(含多元語文教材收集編撰、額外補充教材與考卷、資料夾及稿紙本)。(敬請開課時繳交任課老師)
4.上課請自備鉛筆用具及茶水
一、授課日期:113年5月11日至8月25日
二、報名資格:幼稚園中班至9年級(各班別招生對象不同)
三、報名時間:113年3月25日(週一)上午9時起開始報名,額滿為止。
四、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
(一)進入網址:https://reurl.cc/bVWol3
(二)點選【會員專區】:
1、尚未加入會員者:請先【加入會員】,完成會員資料登錄,須以參加者(學生)身分加入會員。
2、會員:【會員登入】填入帳號、密碼。
(三)登入後點選【我要報名】,先於左方【活動分類】選取課程系列,右方會顯示該系列所有課程。
(四)選擇要報名之課程,並點選【我要報名】。
(五)閱讀完【報名須知】→點選【我同意】→【確定報名】→【確定】,才完成線上報名。
(六)查詢報名資訊:【我的記錄】→點選【活動報名查詢】,選擇要繳費的活動並點選【我要繳費】,選擇付款方式並依規定完成繳費。(藝文活動平台所提供的「繳費單」,附有一組「繳款代號」,請下載列印,並依第五項「繳費方式及對象」完成繳費,繳費完成後該繳費單即為您的繳費收據,請妥善保管以確保您的權益)。
※報名最後期限:本期未額滿班報名最後期限為該班第2次上課前(需繳全額報名費)。
五、繳費方式及對象:第8階段正取繳費期限:2024/5/11(日)09:30-2024/5/15(三)
(一)正取學員:
1、ATM轉帳(銀行代碼:006合作金庫):利用網路ATM、自動提款機(ATM)進行繳款,轉帳帳號(即繳款代號)標示於繳費單據上方,如為跨行交易,須另付15元手續費。
2、臨櫃繳費:請至全國各地合作金庫繳費。(務請注意金融機構營業時間)
3、便利商店繳款(限每階段繳費之前三日):全省各超商門市(7-11、全家、OK、萊爾富)繳款,須另付10元手續費。
4、信用卡線上繳款:在本處藝文活動平台會員登入後依指示操作,手續費由本處給付。
5、台灣Pay繳費:利用手機下載安裝「台灣行動支付」,若採《行動轉帳》繳款,轉帳帳號(即繳款代號)標示於繳費單據上方,或逕《掃碼收付》完成繳費,須另付10元手續費。
(二)備取學員
請配合上列「網路報名時間」依各階段至本處網站查看,或來電洽詢是否已為正取者,若已遞補為正取學員請於期限內繳費,本處不另行通知,逾期視為棄權。
六、注意事項
(一)試聽方式:
1、試聽日期:113年3月16日至3月17日(限113-1期未額滿之班級),非試聽期間,為避免影響上課秩序及學員權益,謝絕旁聽或試聽。
2、請於上課前15分鐘至推廣教育組換發試聽證(請持小朋友健保卡或家長身分證件辦理),試聽期間請務必全程佩戴試聽證。
3、試聽僅限學員(小朋友),不開放家長陪同。
4、試聽美術類課程請自備個人所需之用具與材料(如:繪畫用具、畫紙等)。
5、樂高動力機械創作班僅開放15分鐘觀摩學習(含試作體驗),「樂高動力機械-基礎課程」11:45-12:00。
(二)請注意各班開課日期,本處不另行通知,並依報名人數保留教室調配、開班與否及併班之權利。
(三)課程期間個人所需之用具、材料及講義等,由學員自行負擔,依各班報名資訊所示。
(四)停課規定:本期週六班15堂課(5/11-8/24);週日班15堂課(5/12-8/25)
1、本期國定連假停課:6/8(六)-6/10(一)端午連假。
2、如遇天然災害,經臺北市政府發布停止上課,或遇不可抗力致無法上課者,本處得宣布停課且不另行補課,並於本處官網公告周知。
(五)本處得視情況調整開課班別、上課教室及招生人數。
七、辦理退費:學員自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退費標準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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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一律以匯款方式退至學員(小朋友)的帳戶,若學員未開戶,則退款至家長帳戶。銀行匯款手續費10元(臺灣銀行免手續費),由退款金額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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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開課日前提出申請退費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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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開課日起第二次上課前(不含當次)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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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開課日起第二次上課後,且未達全期(總上課時數)1/3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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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開課後起且上課時數已達全期1/3始提出退費申請者,繳納費用全數不予退還。
八、欲申請研習證書者,請於當其課程結束後2週內提出申請,每份收費新台幣30元整,逾期不予辦理。
九、本處得就活動進行錄音、錄影,並得攝影,於活動進行錄影及攝影所生之聲音、影像、照片,供本處簡介、教學、課程行銷宣傳等目的之使用。並於該使用範圍內,學員不得對本處主張任何權利。
十、本處為辦理各項推廣活動等業務,需蒐集報名者個人資料以便聯繫及通知,並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善盡隱私權保護責任與義務,承諾以合理之技術及程序盡力保護報名人員之個人資料及隱私,報名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本處將妥善保管與維護,並僅限於活動相關之個人身份識別、統計及學習認證資料登錄目的使用。
十一、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竟事宜,主辦單位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
十二、洽詢電話:推廣教育組 梁小姐 02-23431100轉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