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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22-2729分機305黃小姐
彰美學堂-【大師的手藝課】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主辦「彰美學堂-大師的手藝課」研習,邀請具有藝術聲望的大師,指導學員親手實作完成作品,享受藝術品成形的過程與成就感,感受手感藝術的美妙。
課程二、邱錦緞老師:竹編時鐘
單一場次研習實作時間共12小時:
時間:10月29日星期二 9:00-16:00及
11月05日星期二 9:00-16:00
(學員須2日研習才能完成作品)
名額:25人
三、費用:每學員每場次酌收材料費500元(繳入國庫)。為珍惜研習資源,凡報名成功者,不予退費。(如有特殊狀況須經本館同意後辦理)
四、報名方式:10月5日上午10時起,於彰化生活美學館網站報名,額滿為止(另列備取數名),正取完成繳費為報名成功,開課5日前未繳費者,名額釋出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五、學員午餐請自理,本館可代訂便當。
一、活動日期:108年10月29日星期二及11月5日星期二
二、活動時間:9時至16時
三、報名期限:108年10月22日止(名額25人,額滿為止,並請儘速繳費,另列備取數名,正取未於活動前5日完成繳費,通知備取遞補)
四、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一)蒐集目的:文化部藝文活動管理平台(以下簡稱本網站)等會員相關服務、業務推廣、統計研究及其他公務機關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之利用。
(二)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性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地址、電子信箱、電話、緊急聯絡人姓名與電話、學歷、職業等註冊頁面所載之個人資料,及會員使用本網站時由伺服器所自動留存之資料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利用期間:會員服務期間至會員服務終止後3個月;
2.利用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依法令所為之國際傳輸;
3.利用對象:前揭所載公務機關或依法令規定提供與事業主管機關或其第三方;
4.利用方式:以數位檔案或實體紙本形式蒐集、處理及利用蒐集目的必要範圍內之利用;
(四)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會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享有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之權利;會員可向前揭所載公務機關所在地址親自辦理或以書面通知後,由公務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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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隱私權保護:依本網站會員註冊所公告之「隱私權保護」政策,保護你報名時填寫的資料。
六、如果您有任何的問題,請與下列活動承辦人連絡:
(一)連絡人: 黃淑惠 小姐
(二)連絡電話:(04)722-2729轉分機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