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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生活美學未來行動計畫補助作業,開始徵件~~

活動簡介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為推展在地生活美學,特訂定本補助計畫要點。
活動內容介紹

一、補助內容:

113年度補助主題為具備社區營造或地方創生精神之藝術節活動。或者藝術節慶活動中的社區營造或地方創生有關項目。

為推動文化藝術節齊力串聯發展地方未來,帶動在地生活美學,本計畫將鼓勵社區村落社團、民間組織、藝文團體及文化事業單位,以「社區總體營造或地方創生」觀點的專業、創新投入至在地自發性藝術節策劃設計和推動,協力地方從基礎到實現,思考文化領域各方面在社造創生實踐之拓展、擘劃地方未來式,一起成為推動在地生活美學夢想家、在地發展設計翻轉家,營造永續發展的文化環境,致力推動「共創協作、多元協力、文化興業」。

二、補助對象:

    (一)    中部四縣市(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文化生活圈內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從事社造及村落文化推展之組織、法人、民間團體、公司、行號。

    (二)    不包含政府、政黨、學校、宮廟等及其所屬單位。

三、計畫參酌方向:

    (一)    對社造村落及地方創生文化的創新策略規劃與展現。

    (二)    在地藝術節策展人或藝術總監之導入與執行。

    (三)    文化藝術創作者或藝術工作者之社造參與及展演規劃。

    (四)    在地村落文化歷史脈絡與文化資源之保存及運用。

    (五)    在地社區與民眾需求共識之協作與參與。

    (六)    在地周邊產業網絡串聯之建立。

    (七)    跨區域合作及行銷策略之規劃與推動。

    (八)    跨領域及跨行政等各類資源之整合。

四、補助條件及標準:

   (一)    需包含「跨區域」或「國際性」二擇一之必要條件。

   (二)    每一團體申請者補助金額至多新台幣30萬元。

五、審查標準:

   (一)    未來性(25%):計畫的未來性、創新性及突破性之實益。

   (二)    符合性(25%):符合本計畫之宗旨與必要條件。

   (三)    可行性(25%):計畫理念與需求之分析、實施策略、人力規劃、預算編列及成果效益等完整性。

  (四)     影響力(25%):計畫對青年、地方藝術、文化產業、目標族群等改變影響力;與各方社會資源連結互動程度及具體成效。

六、審查方式:

   (一)    初審:通過資格審查者,由本館邀請委員進行書面審查,通過初審者進入複審。

   (二)    複審:召開複審會議,通過初審者應到場簡報,必要時委員得至現地訪查。

七、申辦連結:

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__viewstate=pvWqz/p/ntY9F4Zkd6KpBpsQ4HJNi4UCgrlQ1VaiAIy/2OxJ24by3ds0Yil3v+36uQEH7xoyl0ju0dC8iSvXvf26jceGRX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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