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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寫生比賽」徵件
場次資料
場次 報名期間 場地 名額
臺灣各地之戶外景點
日曆圖案 2021/08/16 08:00 ~ 2021/10/08 23:59
2021/08/16 08:00
~ 2021/10/08 23:59
googleMap連結 請自覓臺灣各地之任一戶外景點 5000

 


活動內容介紹

「110年寫生比賽」徵件活動

一、報名時間: 110年10月8日止。

二、寫生地點: 請參賽者自覓臺灣各地任一戶外景點作畫。

三、參賽獎勵: 網路報名成功並繳件之前2600名,可獲得超商禮券100元乙份。

四、其他詳情,請見本活動實施計畫。

報名須知

一、活動日期:即日起 至 110 年 10 月 8 日止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 至110 年 10 月 8 日止

三、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授權內容包括:公開展示權、散布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並得為相關文宣品發行及授權第三方為上述之利用。得獎作者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不同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四、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提供本活動報名表之個人資料,同意主辦單位及各執行單位處理及使用於本活動期間相關之業務(例如活動聯繫等)。

五、參賽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有向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請求查詢、閱覽、更正、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自身個人資料等權利。
六、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一)蒐集目的:文化部藝文活動管理平台(以下簡稱本網站)等會員相關服務、業務推廣、統計研究及其他公務機關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之利用。
(二)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性別、年齡、地址、電子信箱、電話/手機、學校、等註冊頁面所載之個人資料,及會員使用本網站時由伺服器所自動留存之資料。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利用期間:會員服務期間至會員服務終止後3個月;
 2.利用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依法令所為之國際傳輸;
 3.利用對象:前揭所載公務機關或依法令規定提供與事業主管機關或其第三方;
 4.利用方式:以數位檔案或實體紙本形式蒐集、處理及利用蒐集目的必要範圍內之利用;
(四)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會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享有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之權利;會員可向前揭所載公務機關所在地址親自辦理或以書面通知後,由公務機關依法處理。
當事人拒絕提供對其權益之影響:註冊網頁「選填」項目,不影響會員使用網站之權利,惟可能導致部分功能或服務無法提供。

五、隱私權保護:依本網站會員註冊所公告之「隱私權保護」政策,保護你報名時填寫的資料。

六、如果您有任何的問題,請與下列活動承辦人連絡:
(一)連絡人:張小姐
(二)連絡電話:(04)722-2729轉分機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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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名稱 附件說明
「110年寫生比賽」徵件實施計畫 「110年寫生比賽」徵件實施計畫
「110年寫生比賽」徵件報名表 「110年寫生比賽」徵件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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