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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求生與揚名 歐陽劍華與張常美的生命故事

Event Information
歐陽劍華,福建福州人,1949年隨國軍來臺,白色恐怖時期,因遭人誣陷,入獄,感訓3年,隻身在臺的他,因無人作保,失去自由10年,直到張常美請弟弟協助才獲釋。 張常美,臺中人,1950年4月,就讀臺中商職期間,無辜遭受牽連,判刑12年。 兩人在土城生教所相遇、相戀,出獄後兩人胼手胝足,擺脫白色恐怖陰影,開創新的人生。 兩位政治受難者,在艱難的人生中,如何靠一枝筆,夫妻同心,撐起一個家?
Event Details

    歐陽劍華詩文學識淵博,書得一手好字與繪畫,身後留下政治受難者獄中生活與刑求等系列畫作,係白色恐怖時期獄中見證,該畫作更成為「綠島人權文化園區」第三中隊蠟像參考。

    本次展覽內容包含歐陽劍華與張常美兩人白色恐怖時期的生命經歷、生教所時期相戀的情書、獄中刑求水彩作品、享譽東瀛的「冠頭人名詩」書法作品等。期藉由兩位的生命經歷,傳達受難者於困苦中勤奮自立、克服逆境的堅毅精神。

    晚年,夫妻兩人勇敢、堅強地投入政治受難者關懷與平反運動,鼓勵社會大眾追求歷史真相,讓他們經歷的苦難歲月,永遠不會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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