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授課日期:111年9月3日至12月25日
二、報名資格:幼稚園大班~國中2年級(各班別招生對象不同)
三、報名時間:111年7月20日(週三)上午9時起開始報名,額滿為止。
四、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
(一)進入網址:https://event.culture.tw/CKSMH
(二)點選【會員專區】。非會員請先【加入會員】,完成會員資料登錄。已是會員者【會員登入】填入帳號、密碼。
(三)登入後點選【我要報名】,先於左方【活動分類】選取課程系列,右方會顯示該系列所有課程。
(四)選擇要報名之課程,並點選【我要報名】。
(五)閱讀完【報名須知】→點選【我同意】→【確定報名】→【確定】,才完成線上報名。
(六)查詢報名資訊:【我的記錄】→點選【活動報名查詢】,選擇要繳費的活動並點選【我要繳費】,選擇付款方式並依規定完成繳費。(藝文活動平台所提供的「繳費單」,附有一組「繳款代號」,請下載列印,並依第五項「繳費方式及對象」完成繳費,繳費完成後該繳費單即為您的繳費收據,請妥善保管以確保您的權益)。
五、繳費方式及對象:第7階段正取繳費期限:信用卡繳款8/31-9/2
(一)正取學員:
1、ATM轉帳(銀行代碼:006合作金庫):利用網路ATM、自動提款機(ATM)進行繳款,轉帳帳號(即繳款代號)標示於繳費單據上方,如為跨行交易,須另付15元手續費。
2、臨櫃繳費:請至全國各地合作金庫繳費。(務請注意金融機構營業時間)
3、便利商店繳款(限每階段繳費之前三日):全省各超商門市(7-11、全家、OK、萊爾富)繳款,須另付10元手續費。
4、信用卡線上繳款:在本處藝文活動平台會員登入後依指示操作,手續費由本處給付。
5、台灣Pay繳費:利用手機下載安裝「台灣行動支付」,若採《行動轉帳》繳款,轉帳帳號(即繳款代號)標示於繳費單據上方,或逕《掃碼收付》完成繳費,須另付10元手續費。
(二)備取學員
請配合上列「網路報名時間」依各階段至本處網站查看,或來電洽詢是否已為正取者,若已遞補為正取學員請於期限內繳費,本處不另行通知,逾期視為棄權。
六、注意事項
(一)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為維護全體師生健康,授課期間老師及學員請務必全程佩戴口罩。經勸導不配合者,本處得要求不得進入教室參加課程。如有發燒(額溫量測若達37.5°C 以上)、咳嗽等症狀,請在家休息或儘速就醫,勿前往上課。
(二)請注意各班開課日期,本處不另行通知,並依報名人數保留教室調配、開班與否及併班之權利。
(三)課程期間個人所需之用具、材料及講義等,由學員自行負擔,依各班報名資訊所示。
(四)停課規定:本期9/9-9/11中秋連假及10/8-10/10雙十連假不上課;如遇天然災害,經臺北市政府發布停止上課,或遇不可抗力致無法上課者,本處得宣布停課且不另行補課(短期班除外),並於本處官網公告周知。
(五)因應防疫需求,本處得視情況調整開課班別、上課教室及招生人數。
七、辦理退費:學員自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退費標準提出申請。
- 退費一律以匯款方式退至學員(小朋友)的帳戶,若學員未開戶,則退款至家長帳戶。銀行匯款手續費10元(臺灣銀行免手續費),由退款金額中扣除。
(一)常態班:
1、實際開課日前提出申請退費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90%。
2、實際開課日起第二次上課前(不含當次)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80%。
3、實際開課日起第二次上課後,且未達全期(總上課時數)1/3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50%。
4、實際開課後起且上課時數已達全期1/3始提出退費申請者,繳納費用全數不予退還。
5、若開課期間,接獲「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或「居家隔離通知書」者,基於防疫需求,依未上課比例辦理剩餘課程退費(須檢附通知書影本作為申辦退費證明文件)。
(二)短期班:參照「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六章收費、退費方式及基準
1、實際開課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90%。
2、實際開課日起,且未達全期(總上課時數)1/3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50%。
3、實際開課後且上課時數已達全期1/3始提出退費申請者,繳納費用全數不予退還。
4、如遇天然災害經臺北市政府宣布當日停止上課,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停課,將全額退費。
5、若開課期間,接獲「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或「居家隔離通知書」者,基於防疫需求,依未上課比例辦理剩餘課程退費(須檢附通知書影本作為申辦退費證明文件)。
八、欲申請研習證書者,請於當其課程結束後2週內提出申請,每份收費新台幣30元整,逾期不予辦理。
九、本處得就活動進行錄音、錄影,並得攝影,於活動進行錄影及攝影所生之聲音、影像、照片,供本處簡介、教學、課程行銷宣傳等目的之使用。並於該使用範圍內,學員不得對本處主張任何權利。
十、本處為辦理各項推廣活動等業務,需蒐集報名者個人資料以便聯繫及通知,並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善盡隱私權保護責任與義務,承諾以合理之技術及程序盡力保護報名人員之個人資料及隱私,報名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本處將妥善保管與維護,並僅限於活動相關之個人身份識別、統計及學習認證資料登錄目的使用。
十一、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竟事宜,主辦單位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
十二、洽詢電話:推廣教育組 梁小姐 02-23431100轉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