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租借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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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聽室

場地介紹

場地屬性:

本場地位於1展廳內,適合舉辦講座、研討會、影片欣賞等活動,歡迎各單位申請使用。

本場地使用以時段為單位,如跨時段須一併申請。

時段中間空留時間為換場時間,原則上不開放使用,敬請留意。

上午時段:09:00-12:00

下午時段:14:00-17:00

設備如下:

  • 座位數:一般座椅75席,輪椅觀眾席位2席。

  • 空間大小:約120平方公尺(長:12公尺、寬:10公尺、高:4.5公尺)

  講臺區:梯字形,約19平方公尺(上底長約5公尺、下底長約7.5公尺、寬3公尺)

  座位區:約78平方公尺(長:12公尺、寬:6.5公尺)

  • 地板材質:講臺→木板上鋪地毯(高度8公分),座位→地毯。
  • 設備:

  無線麥克風:2支。

  投影機:解析度WUXGA 1920x1200、亮度ANXI 500流明、HDMI接頭。

  投影牆面:5.04 公尺×2.88公尺。

  講臺區燈光:4盞LED燈,無變化。

  喇叭:二音路喇叭4支。

  白板:2.4 公尺×1.2公尺。

承辦人電話: (02)2343-1100 分機1158

場地照片

 

 

 

 

 


場地須知

場地申請人請注意:

  • 申請使用場地前,應先詳閱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場地申請使用要點及相關規定,並確實遵守規定辦理。
  • 嚴禁攜帶飲料、食物入場,視聽室及1展廳皆是禁止飲食之區域。
  • 周邊為展場,請留意現場噪音之控管。
  • 本場所全面禁菸。
  • 申請人未依原同意用途或活動內容使用場地,經查證屬實者,本處除不退還全額保證金外,並得於一年內拒絕 申請人提出各場地使用申請。
  • 申請人舉辦活動期間,非商業性質活動未經本處同意,不得擅設售票處所或設攤出售物品。
  • 申請人應依本處同意函所訂之期限內繳交場地使用費、保證金及有關費用,始得進行場地布置及活動。如未依限繳納者,依規費法規定,繳納滯納金及利息。
  • 使用場地期間,應依活動性質自行投保產險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以保障參與活動人員生命、身體及公共安全。
  • 活動內容有勸募行為者,應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辦理,並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 請妥善維護場地設備、設施勿損傷,增置道具或設備,須在企劃書內載明。若屬臨時性質,務必知會承辦人。
  • 場地使用後之清潔維護工作由申請人負責,垃圾不得留置於場地內。
  • 請妥善規劃入場動線及管控入場人數,勿使觀(聽)眾席地而坐,以維持逃生通道暢通。
  • 申請人有違反本處場地申請使用要點或其他法令規定者,本處將開立勸導單並通知限期改善,如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違約金新臺幣五千元或採取其他處置措施;經處違約金三次仍未改善者,本處不退還保證金,並得於二年內不受理申請人提出各場地使用申請。
  • 於本處申請場地獲准者,將於本處網頁公告通過名單等相關資訊。
  • 退還場地保證金,本處不負擔銀行手續費10元。
  • 場地費用請參考規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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