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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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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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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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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E-mail:ikeahg@nrm.gov.tw │電話Tel:(02)87878850#505
當經典文學作品遇上鐵道文化記憶,舞臺上的火車如何重生?
「藍皮列車在舞臺上的重生」特展系列講座,我們特別邀請重量級講者跨界對談,帶您一探鐵道文化資產與劇場藝術交織的動人魅力。
第一場講座——「藍皮客車的舞臺空間轉生術」,我們將帶來鐵道考據、舞臺設計與影像視覺的跨界對話,解密如何嚴謹地解構藍皮客車,並轉化為虛實交錯的舞臺空間,再現動態光影魔法;第二場講座——「把小說開進鐵道博物館」,則匯聚吳念真導演、李明澤導演、鄭銘彰主任,以及洪致文教授等4位頂尖講者,暢談作品從短篇小說走向劇院舞臺與博物館展場的驚喜旅程,剖析文字轉譯與集體記憶的珍貴文化保存軌跡。
誠摯邀請您一同走進這場串連文學、藝術與臺灣記憶的深刻對話!
-𒆳講座資訊𒆳-
❥ 第一場——「藍皮客車的舞臺空間轉生術」
◍ 時間:2026年9月6日(星期日),14:00-16:00
◍ 地點:北二門服務中心集合
◍ 講者:
○ 《押解:菜鳥警察vs老扒手》舞臺設計|劉達倫
○ 《押解:菜鳥警察vs老扒手》影像設計|王奕盛
○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助理研究員|馮維義
◍ 名額:50位
◍ 備註:無年齡限制,惟本場次講座為走讀形式,並將進入柴電工場展區;線上報名正取後,務必於當日購買柴電工場常設展門票使得參加。
‼️注意事項:因應本場次特展講座需求,柴電工場鐵道車輛展區之SP32584號對號快車於當日12:30-16:30暫停入內參觀,假日乘車體驗當日107車次不售票。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第二場——「把小說開進鐵道博物館」
◍ 日期:2026年9月12日(星期六),14:00-16:00
◍ 地點:技工養成所 102、103 教室
◍ 講者:
○ 綠光劇團藝術監督|吳念真
○ 《押解:菜鳥警察vs老扒手》導演|李明澤
○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主任|鄭銘彰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教授|洪致文
◍ 名額:80位
◍ 備註:無年齡限制,線上報名正取即可免費參加。
𖡼 報名時間: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中午12點起,額滿為止
𖡼 報名方式:請於鐵博藝文活動平臺,欲報名場次之開放報名時間,點選「報名」,詳閱報名同意書並點選「同意」後,於報名表填妥「姓名、email、行動電話」等資訊並送出。報名成功將寄送email確認信作為依據,敬請留意信箱通知。
◍ 本活動開放線上備取名額,若您的報名結果為「備取」,請等候遞補。若遞補為正取時,本館將另行發送「正取」通知信,您亦可隨時於報名頁面查看名單錄取狀態;若活動日前1天凌晨00:00前未收到「正取」通知信代表未候補成功。
◍ 活動過程將進行影像記錄,相關照片、影片將刊於共同辦理單位的網路平臺,作為教育推廣及成果紀錄使用。參加者若不同意授予肖像權,請自行迴避拍攝,以利後續攝、錄影編輯時處理。
◍ 注意事項:
- 活動於開始前30分鐘辦理入場報到,請準時入場,以利活動準時舉行。
- 已報名活動之申請人,如因故不克出席,請於活動前1日上網取消。
- 園區相關規定請參考鐵博參觀須知。
- 過程個人的拍攝行為如涉及講座者或其他第三者相關權益時(例如肖像權、商標權、智慧財產權等),應先自行徵得其同意或授權,如有違反時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 請多利用捷運、公車或YouBike等大眾運輸工具前來鐵博。如自行駕車者,請利用鄰近區域之停車位,本園區不開放停車。詳細請參考官網交通資訊。
-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變更、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 個人資料保護相關宣告:
當您完成報名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 蒐集目的:國家鐵道博物館為辦理報名業務之需,基於通知及聯繫使用,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
-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本次活動所索取之個人資料包含得以辨識個人之姓名、電話、行動電話與電子信箱。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本館因服務或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依相關法令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
- 地區:臺澎金馬地區。
- 對象:本館、合辦單位。
- 方式:
- 電子文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
- 符合個資法第 20 條規定之利用。
- 報名者可持本人證件親自至本館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之權利。
- 報名者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本藝文活動平臺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處理或利用報名者個人資料時,報名者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時,將有可能無法報名成功或收不到報到成功通知信、報到編號,或後續與活動相關之訊息。
- 本館得依法令或遵照主管機關、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