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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桃園歷史最悠久的視覺藝術競賽,「桃源美展」自2020年啟動賽制轉型,重整過往所有參賽類別,改以隔年輪替、分別聚焦的方式進行徵件,今年(112)以「立體與影像多媒體」為徵件主題,細分為「立體造形類」、「攝影與錄像類」及「科技新媒體類」共3個徵件類別。通過初選的作品,將於今年10月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及中壢藝術館展出,並經複審評定出每類第1名「桃美獎」獎金12萬元,第2名獎金6萬元,第3名獎金4萬元,以及不分類選出2名「年度特別獎」,頒予彰顯當代性或實驗性之參賽作品,得獎者各可獲得獎金12萬元。
本屆徵件時間自112年6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7月6日(星期四)下午4時止,請於時間內線上報名。
1. 報名完成後,約5-10分鐘會寄送通知信件至您所填寫之電子信箱。
2. 如需取消報名或修改報名資訊,請至報名網頁右上方「我的紀錄」>「活動報名查詢」,以會員或是「填表人姓名+EMAIL查詢」方式確認身分後即可更動。
1. 參賽作品須為民國110年(西元2021年)1月1日以後之創作。
2. 本活動一律採線上報名,參加類別不限,每類限送一件,同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覆參賽。
3. 參賽作品未曾於公開徵件比賽(校內比賽除外)之得獎作品(含前三名、優選及特別獎) 。
4. 上傳圖檔務必清晰,圖檔格式須為JPEG。如遇報名時系統跳出檔案太大問題導致無法報名,請先確認網路頻寬是否足量或嘗試壓縮檔案,若需上傳圖片原檔(每張10MB以下)請於完成系統報名後寄送至官方信箱2023tfae@gmail.com。
5. 作品內容請勿具名。
6. 同一創作概念作品,不得因局部調整、修改而重複參賽。
7. 有下列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公佈之,追回獎金及獎座(狀),且三年內不得再送件參賽:
- 抄襲、偽冒、重作、臨摹、代為題字或冒名頂替之作品,經評審委員會議確認失格者。
- 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 公開徵件比賽(校內比賽除外)之得獎作品(含前三名、優選及特別獎)。
- 不願接受主辦單位展出、典藏,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 違反本簡章規定且情節重大者。
8. 參賽者完成初選報名,即視為同意並遵循徵件簡章各項規定。
9. 主辦單位保留本活動變更及調整之權利,本徵件簡章未盡或修正事宜隨時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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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桃源美展簡章 | 請詳閱簡章規定 |
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切結書、個資聲明 | 請親筆簽名或蓋印後,整份掃描或拍照上傳(局部上傳者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