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導覽員」培訓課程,不僅是知識的傳遞,更是一場關於語言、文化與自我表達的奇妙旅程!課程透過定向尋寶和文學探索與創作等活動,引導學員們深入接觸在地文學故事,認識臺灣文學的豐富內涵,以及歷史建築園區特色。這不僅僅是單純地背誦知識,更是一種文學素養的養成,學員們在探尋中感知文字的力量,並透過自己的創意,將所學內化為屬於自己獨特的語文自我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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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aniz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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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文學館 臺北分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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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act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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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27-9657#14
一、 計畫目標:
「小小導覽員」培訓課程,不僅是知識的傳遞,更是一場關於語言、文化與自我表達的奇妙旅程!課程透過定向尋寶和文學探索與創作等活動,引導學員們深入接觸在地文學故事,認識臺灣文學的豐富內涵,以及歷史建築園區特色。這不僅僅是單純地背誦知識,更是一種文學素養的養成,學員們在探尋中感知文字的力量,並透過自己的創意,將所學內化為屬於自己獨特的語文自我表達。這趟旅程的目標,賦能學員們「自我表意」的能力。這份能力,也將創造地方感與歸屬感。當學員走進臺灣文學基地,透過自己的感知發現,重新詮釋在地文學與歷史,他們不再只是被動的學習者,而是成為地方的參與者與創作者!當學員化身為「小小導覽員」,將透過分享,與地方建立更親密的關係,也與社區產生更深的連結。這種主動的參與和表達,將幫助他們建立歸屬感,感受自己是這個地方重要的一份子。本計畫強調傳承與共學,今年課程特別邀請曾參與小小導覽員的學長姊擔任小助教,透過學長姊的陪伴與分享示範,讓學員更快地融入環境,並且更有勇氣展現自我。這不僅是一種知識的傳承,更是兒少自我表達與一種自信與勇氣的延續。
二、 執行方式:
(一) 招募對象: 國小四~六年級學生,喜歡表達、愛聽故事、富好奇心、願意挑戰自己,正取20名。
(二) 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二)止,採線上報名、書面審查,依報名表遴選20名。錄取名單預計將於10月9日公告於本館網站,另以電子郵件通知。
(三) 課程規劃: 114年10月19日(日)及11月15日(六)、16日(日)、22日(六)、23日(日)共5天(詳見附件)。於臺灣文學基地及周遭場域進行,並於11月23日(日)考核後頒發小小導覽員證書。
(四) 公開導覽服務: 學員於11/29(六)、11/30(日)期間,應登記1場次公開導覽服務。
三、 保證金及請假規則:
於第1堂課程收取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整,學員須全程參與5日課程及1次公開導覽服務,完成後全額退還。課程期間若缺席7小時以上,則不予退還。
四、 注意事項:
(一) 報名者視同同意活動照片放置於官方網站、社群媒體及新聞稿等公開散佈及後續行銷之使用。
(二) 如學員有特殊生理或健康狀況,請家長於報名前務必主動告知本館,以利課程安排。
(三) 持有「小小導覽員證書」之學員參與臺灣文學基地導覽服務,每年服務達6場,即頒發「年度小小導覽員證書」。
1、 課程時間:114年10月19日(日)及11月15日(六)、16日(日)、22日(六)、23日(日)共5天,詳情依簡章內課程規劃所示。
2、 課程人數:20人。
3、 課程費用:於第1堂課程收取保證金新臺幣1,000元整,學員須全程參與5日課程及1次公開導覽服務,完成後全額退還。課程期間若缺席7小時以上,則不予退還。
4、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書面審查,依報名表遴選20名。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權益之保護,應明確告知下列事項,請您詳細閱讀。
一、 機關名稱:國立臺灣文學館臺灣文學基地(以下簡稱本館)
二、 蒐集目的:本館基於管理與服務,在個資法規範下蒐集、處理及利用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三、 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聯絡電話、電子信箱。
四、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利用期間為本館於營運期間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二)、 地區:用於中華民國境內。
(三)、 對象:本館及共同行銷、合作推廣單位及依法有權之機關。
(四)、 方式:電子報、電子郵件、郵件、電話,或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五、 當事人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本館保有臺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查詢、閱覽、複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請求停止處理、請求停止利用、請求刪除等權利。 當您欲行使當事人權利時,可經由下述管道向本單位提出申請:
臺灣文學基地服務信箱:TLB@nmtl.gov.tw
六、 當事人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若您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館將無法執行必要之業務審核或處理作業,導致無法提供您相關服務。
七、 您瞭解此一聲明書符合個資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館蒐集、處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八、 本聲明書如有未盡事宜,依個資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 Attachment(s) | Description of Attachment(s) |
|---|---|
| 秋季小小導覽員自我推薦表 | 建議由學員自行填寫 |
| 秋季小小導覽員計畫+簡章 | 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