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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文學基地】2023年秋季駐村作家徵集中(臺北)
場次資料
場次 報名期間 場地 名額
2023年秋季駐村作家徵集中 2023/04/28 10:00
~ 2023/05/29 23:59
googleMap連結 臺灣文學基地 繆思苑 6

 


活動簡介
為鼓勵臺灣文學與文化創作,活絡國內文學與文化交流,臺灣文學基地辦理2023年秋季作家短期駐村,意者需在申請截止日前,於本頁面完成線上報名,並檢具實體申請資料遞送。
活動內容介紹

國立臺灣文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鼓勵臺灣文學與文化創作,並促進創作者與產業界媒合,期透過臺灣文學基地辦理作家短期駐村,活絡國內文學與文化交流,扶植臺灣文學創作人才,重構歷史空間的文學記憶。

* 點此駐村徵集懶人包 *

 

  • 申請資格

    1. 年滿十八歲之自然人。
    2. 具備中華民國國家語言溝通能力。
    3. 兩年內未曾獲選本館駐村計畫者。
    4. 小說、散文、詩作、戲劇及影視劇本、文學翻譯、非虛構書寫或其他文學之創作者。

 

  • 本季駐村申請類別(二擇一)

          □符合徵選主題(本季徵選主題「愛情」)

          □非徵選主題,但已有接近完成之創作作品

  • 駐村空間

    1. 駐村地點:本館臺灣文學基地 繆思苑(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五十三巷2號)。
    2. 空間說明:獲選駐村者可免費入住臺灣文學基地內獨棟日式屋舍,內含會客室、工作室、臥室、盥洗室、廚房。

 

  • 駐村時間2023年7月至12月,由申請者自行規劃七日至三十日的駐村寫作計畫。

 

  • 申請截止日2023年5月29日(一)。

 

  • 申請方式
  1. 申請者須說明個人創作歷程、駐村期間預期創作之計畫書,並檢附至少一件已發表之出版作品(不限商業出版)。
  2. 申請者應於2023年5月29日前,於本館藝文活動平臺(https://event.culture.tw/NMTL)完成線上報名並檢具實體申請資料(駐村申請書、駐村計畫書須依固定格式,請於本活動頁最下方下載)遞送。
  3. 實體申請資料遞送時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臺灣文學基地作家駐村甄選」,實體申請資料需一式六份,已出版之發表作品至少一份,以掛號寄送或專人送達「臺灣文學基地」遊客中心服務櫃台(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27號)。
  4. 資料不全、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概不受理。(收件日期認定方式:郵寄者以寄件郵戳為憑;專人送達者以收文登錄日期為憑。)
  5. 申請者所送之資料,於結果公告後二十天內可由申請者親自取回,如需郵寄須附足額回郵信封。

 

  • 甄選方式
  1. 由本館邀集三到五位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2. 評審結果將於申請截止後二十個工作天內公告,並通知獲選申請者,評審委員名單一併公告。未經獲選及因故未進入審查流程者,不另行通知。

 

  • 作家駐村之內容項目
  1. 駐村活動:獲選者應提供駐村日程安排表,並應於駐村期間之每個周末(周六或周日)至少開放任一時段進行讀者交流、見面、分享會等型態不拘之駐村活動。
  2. 提交作品:獲選者應於駐村結束後五天內,提出與申請計畫相符之作品;獲選者交付本館之相關著作及申請計畫,應授權予本館運用(著作人格權行使約定書見公告附件)。如逾作品提出期限,三年內不得再提本館之作家駐村甄選申請。

 

  • 注意事項
  1. 獲選者須與本館於規定時間內簽定契約;若因故無法成行,或無法配合進駐期程,應徵得本館同意變更,違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2. 獲選者須確實進駐並於進駐開始前提供日程安排表,實際入住時間未達申請期程之三分之二,將取消駐村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再提本館之作家駐村甄選申請。
  3. 獲選者須配合本館安排之相關推廣活動、接受個人活動紀錄影片之訪問與拍攝。
  4. 獲選者於臺灣文學基地駐村期間負有清理及維護入住房舍之義務,在園區內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吸菸。獲選者於駐村期間不得攜帶寵物入住(導盲犬除外)。
  5. 獲選者應擔保交付本館之相關著作及申請計畫,不致侵害第三人權益;如有侵害第三人權益者,獲選者應負責處理;若因前開情事致使本館遭受損害或受連帶賠償請求之損失,獲選者應對本館負全部賠償責任。
  6. 獲選者於本館駐村期間不得重複於其他單位進駐。
  7. 獲選者如有違反「國立臺灣文學館臺灣文學基地作家駐村甄選作業要點」規定或契約約定之情事,將由本館視情況撤銷或廢止其獲選資格。

 

報名資訊
  1. 「2023年臺灣文學基地作家駐村申請書」、「2023年臺灣文學基地作家駐村計劃書」有固定格式,申請者請於本頁面下方下載。
  2. 須於2023年5月29日(一)前完成線上報名,並遞送實體申請資料(申請書、計畫書需一式六份,已出版之發表作品至少一份 )。
  3. 實體申請資料請以掛號寄送或專人送達「臺灣文學基地」(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27號 ;郵寄者以寄件郵戳為憑;專人送達者以收文登錄日期為憑)。
  4. 資料不全、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概不受理。
報名須知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

 

國立臺灣文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並保障當事人之權利,謹依法告知下列事項,請您詳閱。

 

一、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本館為辦理各項推廣活動等相關業務,需蒐集活動報名者資料以便聯繫與通知。

二、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

姓名、身分證字號、電子信箱、聯絡電話/行動電話。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與方式

期間:活動報名日起至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對象:由本館自行利用。

方式:本館將透過數位檔案形式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個人資料之提供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本館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依各項服務需求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本館申請更正。若您提供錯誤、過時、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而損及您的相關權益,本館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填寫內容如有不雅,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本館有權不予刊登或將您本人列入拒絕往來用戶名單。

五、個人資料之保密

本館將善盡個人資料保護之責,非經您本人同意不會自行修改、刪除或提供任何(或部份)個人資料及檔案。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館將於查明後以電話、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六、當事人就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

您可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就本館保有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請求查詢或閱覽。

請求製給複製本。

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惟因本館執行業務所必須者,本館得不依請求為之。

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或有任何建議指教,請與本館連繫,電子郵件:service@nmtl.gov.tw。

 

 

國立臺灣文學館 敬啟

附件下載
附件名稱 附件說明
駐村申請書 2023年臺灣文學基地作家駐村申請書
駐村計畫書 2023年臺灣文學基地作家駐村計畫書
駐村甄選簡章 臺灣文學基地作家駐村甄選簡章
駐村甄選作業要點 臺灣文學基地作家駐村甄選作業要點
Writer Residency Selection Regulations 駐村甄選簡章(英)
Writer Residency Program Application Form 駐村申請書(英)
Writer Residency Program Residency Plan Form 駐村計畫書(英)
作家居留執筆活動のご案内 駐村簡章(日)
作家アーティスト・イン・レジデンス申請書 駐村申請書(日)
作家アーティスト・イン・レジデンス計画書 駐村計畫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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