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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文學基地】駐村作家活動|每次寫作都是一種召喚:簡永達的報導與非虛構書寫
場次資料
場次 報名期間 場地 名額 講師
田野課──弄髒雙腳也要拿到資料
日曆圖案 2021/03/27 15:00 ~ 2021/03/27 17:00
2021/03/23 10:00
~ 2021/03/27 12:00
googleMap連結 臺灣文學基地 20 簡永達老師
結構、情節、人物──如何煉成故事?
日曆圖案 2021/04/04 10:30 ~ 2021/04/04 12:30
2021/03/19 10:00
~ 2021/04/03 17:00
googleMap連結 臺灣文學基地 20 簡永達老師

 


活動簡介
為鼓勵臺灣文學與文化創作,並促進創作者與產業界媒合,特邀請入住「臺灣文學基地-繆思苑」的駐村作家舉辦周末活動,實現「看得見的作者」與「看得見的讀者」雙向交流。
活動內容介紹

每次寫作都是一種召喚,帶領作者與讀者走進他人的真實。

 

駐村作家簡永達在過去幾年的記者工作裡,曾深刻記錄過移工與高風險少年。
通過田野蹲點、建立關係、採訪寫作,
他一點一滴地理解移工、高風險少年們的生活,與讀者一起看見島嶼的真實。

 

本次駐村寫作計畫聚焦於「一廣」(第一廣場)。
在這棟傾頹的大樓裡穿梭的外籍勞工,建立起活絡的地下社會。
然而,他們如何受仲介制度剝削?
又是如何在滿是工殤的島嶼,祈求平安回家?

 

在兩個周末的交流活動中,簡永達將從個人的田野經驗出發,帶讀者走入受訪者的世界。
這趟從田野地到書桌的旅程,邀請你們一起上路,歡迎創作者帶著自己的田野地或創作題目來分享,也歡迎讀者參與交流討論。
讓我們共度週末午後,在作家之路結伴前行。

 

田野課──弄髒雙腳也要拿到資料3/27(六) 15:00-17:00)

講者:簡永達 老師

如何尋找合適的田野地?如何與報導人建立關係?
如何在田野中保持彈性?兼論田野的倫理?
歡迎文字、影像創作者,帶著你的田野資料來分享,也歡迎讀者來交流討論。
 

 

結構、情節、人物──如何煉成故事?(4/4(日) 10:30-12:30)

講者:簡永達 老師

如何將龐雜的田野資料化成故事?如何塑造人物、鋪陳結構?
如何找到故事的情感內核?
讓我們一起,練習拆解非虛構文章的結構與寫作技法,看懂非虛構寫作!

 

 

 

「駐村作家」簡永達簡介:


(圖片/簡永達提供)

 

南投人,臺大新聞所畢、中央研究院亞太中心訪問學人。曾任《報導者》記者,現為獨立記者、研究者、攝影工作者。獲得多項國際與國內新聞獎項,臺灣卓新深度報導首獎、曾虛白新聞獎、亞洲出版協會卓越新聞獎(SOPA)。

二○一八年合著《廢墟少年》,獲選Openbook年度十大好書,期待自己能在寫作中能兼具如社會學家的宏觀,以及人類學家的細膩。

對攝影亦有高度興趣,曾獲台灣新聞攝影大賽「系列照片」第一名。工作是個說故事的人,學習用文字與影像說好故事。

歡迎各種討論,聯絡信箱:yungtachien@gmail.com

 

報名資訊

1、「每次寫作都是一種召喚:簡永達的報導與非虛構書寫」共有二場次,歡迎讀者分別報名、全程參與。

2、本活動不開放現場報名。

3、防疫期間,活動現場須進行防疫實名(聯)登記,並須配戴口罩,敬請您準時出席,謝謝您的配合。

4、主辦單位保留課程及辦法異動、修改與變更之權利。

報名須知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

 

國立臺灣文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並保障當事人之權利,謹依法告知下列事項,請您詳閱。

 

一、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本館為辦理各項推廣活動等相關業務,需蒐集活動報名者資料以便聯繫與通知。

二、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

姓名、身分證字號、電子信箱、聯絡電話/行動電話。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與方式

期間:活動報名日起至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對象:由本館自行利用。

方式:本館將透過數位檔案形式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個人資料之提供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本館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依各項服務需求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本館申請更正。若您提供錯誤、過時、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而損及您的相關權益,本館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填寫內容如有不雅,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本館有權不予刊登或將您本人列入拒絕往來用戶名單。

五、個人資料之保密

本館將善盡個人資料保護之責,非經您本人同意不會自行修改、刪除或提供任何(或部份)個人資料及檔案。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館將於查明後以電話、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六、當事人就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

您可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就本館保有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請求查詢或閱覽。

請求製給複製本。

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惟因本館執行業務所必須者,本館得不依請求為之。

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或有任何建議指教,請與本館連繫,電子郵件:service@nmtl.gov.tw。

 

 

國立臺灣文學館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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