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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展覽申請】
場次資料
場次 報名期間 場地 名額
113年【展覽申請】 2023/06/01 08:00
~ 2023/08/31 17:00
googleMap連結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50

 


活動簡介
本館為鼓勵藝術創作、推動藝文展演活動,藉由生活美學理念推廣與深化,提供開放平台讓藝術家申請藝文展覽空間,增加社會大眾相互交流觀摩的場所。 113年展覽申請開放報名,作品內容、形式、媒材不拘,相關規範請詳閱簡章及附件檔案。 ★表格相關資料下載:https://www.nhclac.gov.tw/information?uid=836&pid=153462
活動內容介紹

申請資格:
 
個人或團體,國內公私立藝術團體、機關、學校均可。

 三年內未曾在本館展出者。
 

收件時間:112年6月1日至112年8月31日 ▲(線上收件開放至112年8月31 17:00止)。

展覽場地:本館(美學堂、藝海閣或其它適合之空間)。

展覽檔期:時間檔期由本館安排訂之,每檔展期以三至四週為原則(含布、卸展),本館得參酌需要調整之。

本館展場使用管理要點請點擊查看

■表格相關資料下載

 

報名資訊

(一)請於此說明頁面下方下載報名簡章及附件。

(二)備齊展覽申請應備文件後,採線上方式申請。

          表格相關資料下載

(三)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表、作品送審清單、作品照片或光碟片、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展覽授權書。

   2.欲展出立體作品者,須拍攝每件作品之正視圖、側視圖及俯視圖。

   3.申請展出之作品數位檔案:
 (1)作品靜態圖檔:單檔案大小 2MB以下,格式限jpg。
 (2)作品動態影音檔:單檔案大小 150MB以下,格式限mp4。
 (3)個展應繳欲展出作品十件以上;聯展應繳欲展出作品二十件以上,並應依參展人數平均分配,未經提出            送審之作者,不得參加展出。
 (4)採線上申請若提供檔案光碟及作品集補充資料,光碟片上請以油性筆註明申請人(單位)及展覽申請名稱,內容均應註明每張作品之編號、作品圖檔、創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創作年份、作品媒材、作品尺 ,作品集規格為A4 大小,需含封面、封底、目錄頁。若無法燒錄者可以隨身碟替代。

4.繳交之補充資料,如需退還,請併附回郵信封,否則概不退還,請自行備份。

5.如上傳資料需要修改(40天內),可參考以下路徑↓

(登入路徑為--頁首>美學訊息>藝文活動>113年【展覽申請】點擊 我要報名>我的紀錄(右上)">"活動報名資料查詢">以申請人的姓名與E-MAIL查詢>登入>報名資料"修改" >儲存)

各場地一覽表

9月底前於本館官網公告入選名單 https://www.nhclac.gov.tw/

 

報名須知

線上方式上傳資料,完成各欄位填寫。

表格相關資料下載

如果您有任何的問題,請與活動承辦人連絡03-5263-176分機209 李先生

活動相關連結

附件下載
附件名稱 附件說明
展覽申請資料下載請至以下連結 https://reurl.cc/N06jmq https://reurl.cc/N06j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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