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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114年志願服務人員召募簡章
一、召募對象
(一)年滿18歲具高中(職)以上學歷,身心健康、口語表達順暢,喜愛藝文活動,具學習意願及服務熱忱,有責任心,不遲到早退。
(二)能配合參加服勤職前講習、提供約定之固定服勤時數,且願接受本處因業務需要而指派之服勤內容。
(三)對文史藝術場館工作有興趣、具基礎電腦操作能力者尤佳。
二、服務地點:中正紀念堂(台北市中山南路21號)。
三、召募類型及服務內容
類型 |
人數 |
服務內容 |
值勤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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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點值勤及活動服務 |
35 |
館內定點值勤服務、諮詢引導及活動支援等 |
1、值勤時間:上午時段0900-1200 |
四、報名資訊
- 報名時間:114年6月25日(三)至7月13日(日)下午5時止。
- 報名方式:統一採線上報名,請至本處官網 https://www.cksmh.gov.tw →線上申辦或志願服務專區→線上申辦傳送。
五、徵選期程
階段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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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
114年6月25日(三)至7月13日(日)下午5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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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 |
依報名資料進行書面審核,通過審核者於114年7月21日(一)前以電子郵件通知面談,未獲面試通知,即未通過初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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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審時間 |
114年7月26日(六)~27日(日) 採分組進行面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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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談結果 |
面談通過名單將於114年8月5日(二)前以電子郵件寄送通知,未通過者將不另寄送信件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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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訓練 |
114年8月16日(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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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名單 |
114年8月20日(三)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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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 |
114年8月23日至10月31日,實習時數需達2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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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志工 |
實習完成經考核通過後成為正式志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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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得因實際需要調整上述期程;如有未盡事宜,依最新通知為主。 |
六、訓練內容
(一)基礎訓練:
- 依志願服務法規定,志工須完成基礎訓練課程6小時,經複審錄取者,請先自行安排時間,至「臺北e大」開設之「志工基礎訓練課程(6小時版)」線上課程(網址:
https://elearning.taipei/elearn/courseinfo/index.php?courseid=2184)
並於114年8月16日培訓課程日,出示完成課程證明。 - 已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者不需再參加基礎訓練課程,並於114年8月16日培訓課程日,出示紀錄冊證明。
(二)特殊訓練:培訓期間將安排6小時課程,包含中正紀念堂服務內容、志工相關規定、認識服務環境。
七、實習完成:通過實習之志願服務者,頒發志工證,正式加入本處志工隊;實習成績未達標準,恕不成為本處志工。
八、訓練期間規定
(一)本處主辦之特殊訓練須全程參與。
(二)培訓期間請自行準備環保杯及午餐。
九、其他
(一)本處志願服務人員係無償服務,須能配合每周固定排班,每年服務時數至少需達100小時,且能持續服務達一年以上者。
(二)必須遵守志工倫理守則,志工要點及任務分派。
(三)服勤時間需著志工服,佩戴志工證。
(四)本處每年不定期安排相關志工教育訓練,提供志工參加。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說明
當事人願意提供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等個人資料,並同意本處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僅限於本處志工管理、聯繫等業務運用,惟如不提供相關資料,恕無法執行相關志工作業或提供服務。
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有向本處請求查詢、閱覽、複製、更正、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