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將於秒後自動登出藝文平台,請問是否繼續使用?
閒置時間過長,請重新登入。
詳見附件簡章內容
本館為辦理各項業務,需蒐集報名者個人資料以便聯繫及通知,並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善盡隱私權保護責任與義務,承諾以合理之技術及程序盡力保護報名人員之個人資料及隱私,報名者所提供之姓名、出生年月日、e-mail、聯絡電話及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本館將妥善保管與維護,並僅限於活動相關之個人身份識別及統計使用。
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居留證之書法藝術創作者(可採個人或多人展出形式)。 (二) 各級機關、學校之社團聯展或畢業展,均不受理申請。
※桃園市立美術館網站活動報名系統個資告知暨同意條款
當您於桃園市立美術館(以下稱本館)網站進行活動報名時,您需同意並瞭解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