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美術館110年度志工徵募簡章
一、宗旨
體驗生活美學、提昇生命價值、協助本館各項業務與活動之推動。
二、徵募對象
(一)年滿18歲以上志願參與且具服務奉獻熱忱,能依排定時間到館服務,服務期間至少可達一年以上。
(二)具團隊合作精神,能協同完成本館交付之工作。
(三)願遵守本館志工管理要點相關規定。
(四)願認同本館志工自治理念與精神者。
三、徵募程序 (無法配合下列時間者請勿報名)
(一)報名:自109年12月1日至110年1月15日止以網路報名。
(二)面談:110年1月31日(週日)。
(三)講習:全體新志工實習講習暨基礎訓練:110年 2月20日及21日(週六、日),共二天。
展場管理組專業訓練:110年 2月27日(六)下午。
觀眾服務組專業訓練:110年 2月28日(日)下午。
(專業訓練時間為228連假期間,請務必衡量個人時間。)
(四)實習:自110年3月2日起至5月23日,共12週(含實習考評)。
(五)特殊訓練:110年5月30日(週日)全天。
四、報名注意事項(請參閱本館網站/志工徵募)(一律為網路線上報名)
(一)網路報名:進入志工徵募網頁(本館網站/志工徵募),點按「志工徵募線上報名」按鈕,進入報名畫面。
(二)報名表各欄項目均須確實填寫或勾選,相片欄附貼半身個人照片,以免影響書面審核資格。
(三)各組服勤工作內容及特殊需求與徵募員額,詳如110年度志工徵募人數統計表。
五、公告注意事項(公告於志工徵募網頁)
(一) 110年1月 24日:公告面談名單及面談時間、地點。
(二) 110年2月 1日:公告參加實習講習暨基礎訓練之名單。
(三) 110年5月 25日:公告有資格參加特殊訓練名單 。
六、志工服勤時段
(一)平常日〈週二~週五〉:每週排定時段,服勤3.5小時。
(二)假 日〈週六、週日〉:隔週排定時段,服勤3.5小時。
值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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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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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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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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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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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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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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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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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福利
(一)於本館精品店購物,憑志工證享折扣優待。
(二)可參加本館舉辦之志工培訓課程(依規定辦理)及志工戶外觀摩活動。
(三)依服勤狀況由本館選派參加館外各項研習營。
(四)由本館提供服勤相關保險事宜。
(五)可享服勤、受訓研習、開會等免費停車優惠。
(六)服務滿一年且達80小時(假日40小時),可至資料中心借閱書籍。
八、注意事項
(一)未能全程參加本館所舉辦實體課程,含實習講習暨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課程者,將無法授證成為本館志工。
(二)依志願服務法相關規定志工需服務滿1年且服務時數達150小時,方可發給績效証明。
(三)依志願服務法規定,尚未成為正式志工前(未參加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所參加之課程及服勤時數,皆不予核發證明及登錄時數。
(四)實習期間服勤出席率須達百分之70,專業訓練時數須達2小時。
(五)實習期間及正式服勤第一年不得更換時段及組別。
(六)志工均為無給職,服勤期間並須接受本館考核。
(七) 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天災、政府公告更動「政府機關行政辦公日曆表」),而必須更改徵募程序時間時,以志工徵募網頁公告為準。
(八)自105年度起,本館無直接徵募解說導覽組志工,解說導覽組志工由本館內任滿一年之各組志工跨組實習,接受專業培訓並考評通過者轉任之。
(九)具手語或視障服務專長者優先錄用。
(十)為服務特殊族群的需求,以樂意親近視障者特教生及失智者,願意學習不同特殊族群的服務之能技巧者優先錄用。
九、各項公告、注意與補充事項均發布於本館網站或以E-mail通知,不另行書面通知。
本館地址:40359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本館網址:https://www.ntmofa.gov.tw/
志工徵募:https://www2.ntmofa.gov.tw/volunteer_Art_Join/
本館電話:04-23723552 分機 333 國美館志工隊(12:00~15:00)
十、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附表1
組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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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勤 工 作 內 容 及 特 殊 需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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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場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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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協助展場管理及參觀秩序維護、回答觀眾詢問及觀眾引導等事項。
2.具主動服務精神、能妥適協助現場突發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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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眾服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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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協助回答觀眾諮詢、參觀動線指引、補充文宣品及語音導覽設備借用等
事項。
2.具主動服務精神、能正確且立即地答覆觀眾詢問、稍諳英語對話者尤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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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各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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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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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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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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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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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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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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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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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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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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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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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場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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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0
|
2
|
2
|
0
|
0
|
1
|
1
|
2
|
8
|
中午
|
0
|
1
|
0
|
3
|
7
|
2
|
2
|
2
|
17
|
下午
|
0
|
2
|
1
|
1
|
1
|
1
|
1
|
3
|
10
|
觀眾服務組
|
上午
|
1
|
1
|
2
|
1
|
1
|
2
|
2
|
1
|
11
|
中午
|
2
|
1
|
2
|
1
|
1
|
3
|
1
|
2
|
13
|
下午
|
2
|
2
|
3
|
3
|
1
|
2
|
1
|
1
|
15
|
|
小 計
|
5
|
9
|
10
|
9
|
11
|
11
|
8
|
11
|
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