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者(團隊)須以跨領域合作為前提,由不同專業之個人或團隊結合,共同進行創作提案。計畫成員中,並須包含具有跨界整合及推動能力之計畫統籌經理人。
(二) 補助原則:採競爭型補助機制,本年度補助一至三案(必要時得從缺),本計畫補助總額以新台幣325萬元為限。
(三) 因本館為文化部所屬機構,基於政府資源公平分配原則,申請者(團隊)所提之申請計畫,不得重複領取文化部及其他文化部所屬機構補助。同一計畫若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申請者(團隊)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
四、申請及結果公告時間
(一) 申請時間: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2月20日24時報名截止,採線上報名。請至「臺灣數位藝術」網站(https://www.digiarts.org.tw/)進行線上報名程序。資料缺件、逾時或與規定不符者不受理。
(二) 結果公告:預定2021年2月上旬前於本館網站公告評選結果,並通知獲補助者(團隊)。
*上述時間如有更動,將公告於本館網站。
五、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
(一) 請至「臺灣數位藝術」網站(https://www.digiarts.org.tw)進行線上報名程序(簡章附件一)。請於2020年12月20日24時前完成線上報名申請。
(二) 請依網頁指示步驟填寫報名表及上傳計畫書(簡章附件二)。
(三) 填寫個人資料同意書(簡章附件三)及切結書(簡章附件四),並於線上報名系統下載及列印。
(四) 將上述(二)、(三)之資料列印一份親筆簽名或蓋章,於2020年12月23日前(含12月23日)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至本館(40359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二號 國立臺灣美術館 展覽組 張晏慈收),信封上請註明「申請2021年數位科技與視覺藝術跨界創作補助計畫(申請者/團隊名)」。自國內寄件者以郵戳為憑,自國外寄件者以寄達日為準,資料缺件、逾時或與規定不符者恕不受理
六、本案俟立法院審定經費額度後執行。
七、聯絡方式
國立臺灣美術館 40359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04-23723552 分機710 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