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牌緣起

發音同中文「易」,易經為東方哲理,具有「改變與轉化」意涵,發音同中文「藝」,代表臺灣精湛之工藝,發音同中文「意」,代表臺灣原創設計。
為輸出臺灣文化價值,提升臺灣形象,行政院文化部(當時為文化建設委員會)所屬之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於2008年創立「Yii」品牌,代表臺灣工藝與國際對話。為了能傳達出臺灣工藝時尚之內涵價值,因此品牌命名歷經不斷之激盪討論,最後以Y、i、i 三個英文字組合成品牌名稱。

臺灣優良工藝品認證評鑑制度自2003年推動至今,得到此標章已成為工藝界知名認證之標竿商品,然而本中心為讓消費者能在市場輕易分辨認證商品,自2017年起推動臺灣優良工藝品仿偽標籤貼,每張標籤都有唯一的仿偽碼,授權廠商使用於入選商品上,並協助推薦進入機場國家博物館商場等商店販售,且積極邀請參與國內外商展及交流。
二、計畫內容
臺灣工藝業者多屬微型產業,為延續品牌生命力注入新能量,及因應新的消費群及商業模式崛起,本中心除了接續臺灣優良工藝品評鑑制度辦理徵選外,將新增溫暖臺灣設計行銷輔導機制,從中遴選及協助商品塑造,具備設計及產能後將成為Yii品牌旗下精品,並授權商品使用國家級精品品牌認證商標,帶領創新工藝設計精品邁向國際重要展會,由此鼓勵國內工藝設計產業人才共同參與國家品牌運動之推動,持續透過國家品牌高度行銷推廣臺灣嶄新的工藝設計作品,達到扶植工藝產業發展及打造國家工藝品牌形象之綜效。
三、目標
四、徵選方式
- 參加資格:政府合法登記(許可設立)之公司行號或法人、機構、團體,均得參加。廣泛徵求作品參與。
- 商品條件:商品製作需在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所在地完成,且可適量生產及營銷,如果商品缺貨,需在客人下訂後一個月內可交貨。
- 評鑑程序

遴聘國內外專業人士擔任評鑑委員。
初審:以申請者書面送件資料為依據,評鑑委員得視需要,要求申請者提供說明。通過初審者,將另行通知實地訪視。
複審:評鑑委員至其生產製作地點進行實地訪視審查,將由委員與業者共同協力讓商品精進將會品牌核心精神(包含設計、視覺、市場等,實地訪視依照委員需求安排有可能2次以上)。
決審:通過決審並完成契約簽訂者即取得「Yii」或「臺灣優良工藝品」之認證資格。
五、報名方式
採用書面報名者,請備妥下列資料:
- 報名資料總表。請完整填寫並請負責人簽名(附表二)。
- 商品資料表,請完整填寫每組商品資料(附表三)。
- 商品照片,請列出每組商品1-4張圖式(附表四)。
- 商品設計圖,請提供商品草圖或設計圖資料(附表五)。
- 作品著作權切結書(附表六)
- 商品高解析度照片(圖檔),至少300dpi(一組商品請提供1~4張圖檔)及報名資料表,儲存成電子光碟一份。
- 公司統一編號證明或商業登記核准函證明文件一份。
以上資料請備齊後裝於信封,將附表一黏貼於信封上,並於5月10日前,寄(送)至本中心(以郵戳為憑)。
採用電子報名者,請備妥下列資料:
- 商品高解析度照片(圖檔),至少300dpi(一組商品請提供1~4張圖檔),儲存成電子光碟一份。
- 公司統一編號證明或商業登記核准函證明文件一份。
- 報名資料總表。
以上資料請備齊後裝於信封,將附表一黏貼於信封上,並於5月10日前,寄(送)至本中心(以郵戳為憑)。
六、權利義務
授權評鑑通過之商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本中心有推廣之權利。申請Yii品牌商標使用,品牌商標授權金為售價2%,本中心將申請通過之商品製作證明及仿偽標章(另購,每販售一組商品將附一張證明),藉由國家品牌優勢,與國內業者共同組成雙品牌之效應,帶領工藝產業邁向國際重要展會,持續透過雙品牌高度行銷推廣臺灣嶄新的工藝設計作品。
為讓消費者於市場上輕易分辨商品是否通過國家認證,將授權通過評鑑之商品申請臺灣優良工藝品防偽標籤(另購),每張標籤都有唯一的防偽號碼,供大眾辨識,並協助推薦申請防偽標籤之商品進入國家博物館商場販售,包含機場內博物館商城、OTOP臺灣地方特色產品館、公部門禮品、百貨商城及旅館等,且積極邀請參與國內外商展及交流。
- 廠商如欲調整商品定價,應通知本中心。
- 本案商標之授權自簽約日起為期3年,廠商於契約屆滿前1個月,以書面向本中心申請續約。
- 本案獲審定之商品廠商不得將授權標的再授權或轉讓予第三人或使用於未經審定之商品及其他未經授權之使用範圍。
- 廠商應確保獲授權商品之品質,本中心得不定期至廠商展售場所抽查,如有任何瑕疵或不當情形,而無法有效改善者將終止契約。
- 授權商品或廣告製作物如涉仿冒、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之情事,有關和解、訴訟之損失或賠償,及其他法律上應負之責任,概由廠商自行承擔。
- 廠商應就通過審定之商品無償提供相關資料予本中心,並同意本中心對於其所提規劃構想、後續開發策略規劃成果之內容,擁有節錄、發表、媒體刊載、展覽等之權利,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由廠商自負法律責任。
- 通過產品標章,入選作品在市面販售與原本認證作品顏色不同或是改版(如:尺寸大小、外觀、材質等),將撤銷使用認證標章權力。
七、其它事項
- 商品送件、評審、退件期間,須由申請者自行辦理投保並負擔保險費用,以確保期間發生商品損毀可獲得理賠,本中心不負損毀之賠償責任,且評審期間不得要求退還或替換入選商品。
- 報名者需確保商品為其原創、擁有所有權,並未違反著作權,若違反此條款,本中心有權取消入選資格。
- 本計畫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本中心另行以書面補充通知之。
- 凡報名申請者視同同意本計畫之各項內容。
本活動訊息洽詢電話: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行銷組
電話:049-2334141 分機397 黃先生、分機389 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