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臺灣青年陶藝獎暨雙年展」即日起開始徵件
一、辦理宗旨:培育及鼓勵青年從事陶瓷藝術的研究與創作,展現臺灣新生代陶藝工作者之活力與創意。
二、指導單位:文化部
三、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四、獎金贊助者:楊世緘先生
五、協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六、簡章內容略述如下:
(一)徵件報名: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30日,一律採紙本通訊報名,通過初審者,採實物送件審查。
(二)參賽資格:年滿18歲且40歲以下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臺灣滿三年之外籍人士、歷屆得獎者不得參賽。
(三)評審重點:個人風格30%、理念與陶瓷特質30%、整體美感40%。
(四)獎勵項目:「臺灣青年陶藝獎」者五名,每名獎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及獎座乙座。
(五)展覽事宜:擬於本中心臺北分館舉辦展覽開幕暨頒獎典禮並預訂110年12月至111年3月展出入選作品。
七、報名手續:(詳見簡章)
(一) 報名期限: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30日(郵戳為憑)。
(二) 通訊報名:請將報名應繳資料,以掛號寄至: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臺北當代工藝設計分館 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41 號;請註明參加「第五屆臺灣青年陶藝獎」。
(三) 報名應繳資料:「參賽者基本資料」、「第五屆臺灣青年陶藝獎暨雙年展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暨報名切結書」、四件作品之「參賽作品資料表」及「參賽作品圖像清單表」、及參賽作品圖檔光碟,報名資料請自行備份,恕不退件。
(四) 若未依本報名表格填寫或資料不齊全等,即不備參賽資格,不另通知。
八、注意事項:
(一)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主辦單位保有對本簡章規 定解釋、變更、修改、調整、暫停及取消等相關權利。
(二) 參賽者參加報名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簡章含報名表所有規範, 如有不符本簡章規定,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其資格、獎金以及辦理遞補等,並就因此所產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財物及名譽等損害賠償。
(三)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調整、補充、修改、中止活動等相關權利,有權以公告方式修改之,並以官網最新公告為準,不另通知。
(四) 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需要,變更報名、收領件、展覽等各項日期及地點,相關訊 息將公告於官網,不另通知。
(五) 工藝中心同仁不得報名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