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晚請於參觀日2週前提出申請,並請詳閱以下注意事項
1.採預先登記制,需視申請順序安排。開館時間:09:00-17:00,最後入館時間為16:30。
2.適用對象
- 學校團體:10人(含)以上團體
▲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校及大專院校等學校團體。
(不適用於空中大學、在職進修、社區大學、學習及語言中心等教育機構)
▲政府立案之補習班、安親班之學生團體。
3. 費用規定說明 (含臺史博出任務-教育活動費用)
- 學校團體:NT$110/人 (含團體語音導覽機) (需填寫學校代碼)
▲國內參觀學生團體之陪同人員適用學生團體收費,本館有調整之權利。
▲經預約申請之偏鄉與弱勢團體:NT$50/人
▲持以下證件者:免費
(1)觀光局導遊執業證 (2)觀光局領隊執業證
- 10人以上團體需使用團體語音導覽機,如未使用,恕無法退費。
- 免持票者敬請出示相關證件入場,未攜帶者一律以全票計。(未滿6歲兒童除外)
- 如有判斷疑慮,本館保有查證資格。
4.申請流程
- 步驟1. 若完成線上預約,畫面則會出現審核中的通知
▲系統約10分鐘後自動發送參觀申請通知信(若申請當天沒收到信件,請確認垃圾信匣)
- 步驟2. 待館方回覆【審核結果通知】信件 (約7個工作天)
- 步驟3. 參觀當日,團體代表人至售票中心報到入館
5.注意事項
- 團體參觀以團體語音導覽機為主。機器之使用,一律團借團還。
- 申請團體行程與人數如有異動,或因故取消,最晚請於參觀前2日來電告知。
- 團體領隊(或導遊)可先備妥入館相關證件,以縮短入館時間。
- 洽詢專線:週一至週五09:00-17:00,電話:06-3568889分機8206。
- 同意授權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得拍攝、編輯、公開展示本人之肖像,拍攝者就該著作物(內含上述授權之肖像)享有完整之著作權,並使用於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形象文宣及相關出版品中。惟使用時不得有損於被拍攝者之形象。
6.展場參觀須知
為提供遊客安全及良好的參觀品質,請配合以下事項:
- 請勿於展場飲食、嚼食檳榔、口香糖或吸菸,並請勿攜帶寵物、食物或飲料進入。
- 請共同維持公共安寧與秩序,請勿隨地吐痰、亂丟垃圾,並請勿賭博、玩牌、喧鬧、酗酒或追逐嬉戲等。
- 大型物件或行李請寄於置物櫃,請勿攜入展場展覽區域。
- 請勿於展場內溜冰、滑板或騎乘車輛。
- 拍照請關閉閃光燈,並請不要使用三腳架。
- 請共同珍惜臺灣歷史的寶貴資產,請勿碰觸或破壞展場展示品或設施。
- 展場設有安全容留人數,請配合本館安排等候及依序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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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颱風天災等),將依臺南市政府公告準則,暫停開放館舍,不另行通知,無須取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