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活動限團體報名,不開放個人申請。
(二)每團體人數不能低於25人,至多30人為原則.
(三)活動前不另行通知,請自行依所報名的場次時間,提前至大孝門牌樓集合。若有臨時通知事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請務必填列正確且可收到之電子郵件。
(四)本處得就活動進行攝影,於活動進行錄影及攝影所生之聲音、影像、照片,供本處彙整等使用。該使用範圍,學員不得對本處主張任何權利。
(五)本處為辦理各項推廣活動等業務,需蒐集報名者個人資料以便聯繫及通知,並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善盡隱私權保護責任與義務,承諾以合理之技術及程序盡力保護報名人員之個人資料及隱私,報名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本處將妥善保管與維護,並僅限於活動相關之個人身份識別、統計及學習認證資料登錄目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