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導覽相關事項:
1. 申請導覽以本園區範圍為主,導覽內容園區歷史建物背景及環境介紹,倘各展館之特展導覽請逕洽策展單位。
2. 經審核通過受理申請之團體,本園區將以系統電郵通知,請依申請時間及人數,請準時至本園區大門牌樓集合(復興路三段362號)等候,若無法依約定時間準時到達者,請務必事先來電告知(04-2217-7777分機6999);遲到20分鐘,未提前通知者,將取消該次導覽服務並列申請團停權黑名單。
3. 已受理申請之團體如需取消,最慢2天前請自行上網取消申請,若申請成功無故未到者,本園區將停止3個月內再次預約導覽之權利。
4. 園區志工導覽為免費,申請導覽態度不佳者,即使申請導覽「通過」,園區有權列申請團停權黑名單。
5. 已被停權三個月,再度冒名申請(或二度申請不到園區參訪),一經查證屬實,將列入不得申請名單。
6. 部分展覽需購票入場,請申請單位自行評估。
7. 中國大陸團需檢附:該團團員名單及來臺全部行程。